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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这帮女人一起去喝咖啡,没有约我,我一直“耿耿于怀”,在梅子的博里哭哭啼啼,终于感动了“头儿”,这回也邀请我一起去喝茶了。
我不懂茶,上班只喝柠檬水,偶而来一杯速溶咖啡。那天去喝了一杯现磨的咖啡,折腾得我失眠到拂晓。
既然不是如此雅致的人,那就索性把自己往粗俗上靠吧,跑去周生记买了大袋鸡爪子,嘿嘿,想像一下,当清新淡雅的普洱遇到热烈浓郁的鸡爪,又将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欣赏了三叶草绘本馆馆主亲自淘来的茶具,品尝了她亲自泡的普洱,还有伊明现烤的小饼干。鱼老师秀了她新败的蕾丝蓬蓬裙,梅子展示了她的格子棉针织衫,滚滚春意扑面而来,让人“蠢蠢欲动”。
其实,我一直觉得女人和女人,是不能用“HOLD”这个字眼的,我更赞成花语清音的观点,她说,是“一颗心遇到了另一颗心。”
附命题作文,前上部分是很久以前写的,后半部是现加的,拼凑而成的文,自然没什么感觉,也算掺和一下吧。
“正能量”女人
最近新结识了一个叫花花的文友,既然是文友,我当然是先认识她的文的。
我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潜在她的博客里,饶有趣味地读完了她的每一篇文章。然后我回到她的博客首页,意犹未尽地开始研究起她的头像。尽管她选了一张半遮半掩让人看不大清真实面目的照片,但很显然,这是一个对自己的姿色颇有几份自信的美女。通常这样的女人都喜欢剪切一张自己最得意的朦胧照当作自己在各大论坛、QQ、MSN的头像――之所以敢下这个结论,恰好是因为――我也正是这样的一个自恋女人。其实女人喜欢女人的第一条理由和男人喜欢女人的第一条理由是一样的,她是一个美女,美女总是令人心情愉悦的,更何况,她还是一个那么有才华的美女,更更何况,她的才华又恰到好处地适合了我的品味。尽管彼时我还只是认识她的文而已,见字识人,不经意间她就这样牢牢吸引了我。
小伊是我的另一个女友。我喜静,十足的宅女一枚。她是全能且偏运动型达人,打球、骑行、摄影、烘焙玩得不亦乐乎。按理说,这样性格迥异的两个女人是无何如何都走不到一起的。但事实却非如此,她常常会给我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在她的活力感染下,我那些所谓的文学青年的小忧伤常常无处循行,抑郁的心情也一扫而空。去年,我们还从网络中的博友成功地转型为生活中的好友,我们一起结伴去了香港,在香港的四天三夜,我被她的阳光、友善和热情完全折服。和她在一起,你永远会觉得生活原来如此美妙。
蔡康永这样评价过他的主持拍档小S:她是一个很好玩的女人。她有活力,她让我觉得活着是一件很值得、很舒服、很有趣的事。而有的人会让我觉得活着很没劲,他会把我的能量都吸走。这让我想起我曾经的一个同事,长得宛若琼瑶剧的女主角,长发垂肩亭亭玉立,但悲剧的是,她的性格也和美丽的女主角一样多愁善感,无事伤雨悲秋。有时候明明心情很好热情洋溢地和她打个招呼,她也会有气无力地看着你,好像刚刚经历了一场痛彻心扉的恋爱。顿时,坏情绪翻江倒海地通过她的“楚楚可怜”劲传递过来,让我一下子觉得灰头土脸,人生无趣。
我喜欢这样的女人----要么我跟她在一起是“惺惺相惜”的,要么她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特殊的“正能量”,不由自主地就被她吸引,并努力追随她的方向去努力。曾经读到过这样的一句话:“我喜欢你不仅因为你的样子,也因为和你在一起时我的样子”。遇到这样的女人,我愿做一片绿叶,心甘情愿地被她们“HOLD”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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