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应如何行使批评权
(2010-11-28 21: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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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批评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尺度校园教育 |
分类: 时事评论 |
此规定一出,立即引起热议:难道不是班主任就没有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什么样的方式才是适当方式?对于以上质疑,我不敢妄加答复。但我想强调班主任具有批评权,这也是对班主任工作的一种支持。它保证和维护了班主任教育学生的合法权利,可以使班主任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在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同时,不再缩手缩脚,通过合理批评等方式教育和管理学生。
那么作为班主任,拥有了这项权利,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呢?我想要具备两点前提,要把握三个尺度。
两点前提:
首先,要以自己身正为前提。班主任应反思自己的师德。现在有些班主任不敢、不能、不愿批评学生的原因,是因为自己硬不起来,其身不正,如何正人?个别班主任的心思从课堂转移到校园外、社交圈,甚至是名利场;善于从学生家长中挖掘潜力,利用其权势或金钱为自己办事,小则吃顿饭,借个车,大则购房置业、子女工作等等都可以请学生家长帮忙。这样一来,学生有了错误,咋敢提“批评”二字?
其次,要以热爱学生为前提。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我一生中最主要的东西是什么呢?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热爱学生。”不为挚友,难为良师。教育学生时能以人为本,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为学生的发展服务,使自己具有较强人格魅力。要把学生看做人,要尊重学生,关心理解信任学生。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人格,重视他、欣赏他、倾听学生意见,接纳学生感受,包容学生缺点,分享学生喜悦,为每一个学生内在的生命力和精神力量得以引发和表现提供机会和条件。班主任在批评学生时,如果只是泄私愤、图报复,缺乏民主意识,不能把自己摆在集体之中平等位置上,学生就会和班主任产生抵触情绪。
每个公民都要知法守法,教师自然要注意依法从教。教师要努力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切不可因一时气愤,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不然,虽说自己是出于好心,却触犯了法律这根高压线,到时后悔晚矣。
学生承受的尺度。
如果学生从小就挨惯了批评,对教师批评有一定的抗击能力,不妨要严厉批评,也可借此“杀一儆百”;如果学生从小不管在家还是在学校几乎没受过批评,在批评这学生时候要尤其谨慎。可以予以暗示、委婉劝说,促其警醒,同样可以起到教育效果。
家长承受的尺度。
如果家长非常支持老师对孩子批评教育,在对其孩子进行教育时候,根据学生自身情况,可进行严厉批评。如果家长溺爱孩子,并喜欢向校长、教委告状,就要格外小心些。因为,家长兴师动众找上门来,甚至找到教育管理部门,学校领导及教育主管部门往往会从息事宁人的角度来处理,此时班主任难免要受点委屈的。当然,如果班主任既“任劳”又“任怨”,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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