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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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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阶梯电价利小于弊

(2012-06-19 02:56:37)
标签:

阶梯电价

用电量

利弊

杂谈

分类: 管理随谈

居民阶梯电价利小于弊

文/于汉道  成稿/2012.6.18

 

发改委6月14日宣布,自7月1日起,阶梯电价将在全国全面试行。所谓阶梯电价,即按照家庭用电量划分不同档次,不同档次支付不同电价。5月上旬各省陆续推出实施方案并听证,民众普遍反应不提价的第一档电量基数设定偏底,而各省规定差距大,低的省份120度,高的到260度。2011年全国户均居民用电量120度/月。据称,大多数省市在随后的实施方案中都将提高第一档用电量,但那些省提,提多少,未见公布。

阶梯电价实施的理由一个是出于资源节约与调节的考虑。发改委称,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是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的又一次实践。有专家称中国资源匮乏,一味抑制电价上涨不利于提升居民的节能意识,利用价格杠杆调节能源产品使用势在必行。发改委对居民阶梯电价述评称,“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约24%的电量,这意味着低电价政策的福利更多地由高收入群体享受。”

对高电量消费家庭多收费是应该的。一些富人对于阶梯电价实施并没有多少反对意见,这些高收入人群愿意多交电费,但希望政府能改善用电服务环境。

阶梯电价实施的理由再一个是解决发电企业的亏损。业内人事表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中国的煤炭价格追随国际市场出现了2 .5倍以上的增长,而电力销售价格仅仅增长了大约30%至40%,电价增长幅度只有煤炭涨价幅度的15%左右。

上市公司 “华电国际”公布的数据显示,2000年—2010年,该公司发电用煤平均价格从每吨227元上涨到799元,而发电售价仅仅从每度0.335元 上涨到0.410元,10年间煤价涨幅比电价高10倍以上。

2002年五大发电集团的发电成本仅为1133亿元,到2010年已经达到5436亿元,而煤炭燃料成本上涨是发电成本上涨的首要因素。2006~2010年,五大发电集团燃料成本增加264%、发电成本增加230%,但同期上网电价仅仅增加117%。2010年,上网电价只有2003年的137%,而输配电价则是2003年的148%,

有专家称,现在的电价被当成国家调控CPI的手段。工商业电价上调过多次了,而居民用电5年多没动,一直还是5角钱。这一次阶梯电价调整,居民要承担涨价与节能减排的责任。还有专家称,按国际标准算法,国内居民电价应涨到9毛钱。

由此看来,此次阶梯电价的实质是上调电价。按发改委此次公布方案的原则: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第一档为基础电量,要求覆盖80%居民家庭用电,保障这些家庭用电价格不上涨;第二档用电量要求覆盖95%的家庭,超出基础电量的部分每度电价上涨5分钱,第三档则是剩下的5%的用电量最高的家庭,这一档电价则每度上调3角钱。

 

那么实施阶梯电价的利弊如何呢?上面谈到的推行阶梯电价的两条理由是利,无利就没人干了。有利就有弊,弊有那些呢?

其一,增加了管理工作量及难度。在阶梯电价出台前,为了调节资源,有些省份已经实现了季节电价、峰谷电价。如汛期水电丰富,鼓励多用,枯季水电紧缺,限制少用,深夜用电负荷少,鼓励多用,午时高峰时段限制少用,其手段就是通过电价调节用电负荷。但不涉及居民用电,因为居民用户数量十分巨大,一户一个抄表结算单位,用电量又很小,居民用电量只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2%左右,电力部门管理工作量会大增。此次实施阶梯电价,有三分之一强的省份在出台阶梯电价时也同时推出了峰谷电价,用户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愿意执行峰谷电价。还有许多省分考虑减免低保特困家庭一定数量的电度。这些核定工作,又要增加多少管理工作量?

其二、会消耗量大量社会成本。发改委称,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长期实行工业电价补贴居民电价的交叉补贴制度。从我国居民电力消费结构看,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约24%的电量,这就意味着低电价政策的福利更多地由高收入群体享受,这不利于社会公平。让高收入家庭高耗电家庭多支付电费合情合理,然而,为仅占不足全社会用电量的2.9%的富人家庭用电收费而大动干戈,消耗量掉了大量社会成本,是否得不偿失?从系统工程学着眼,国家如果增加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减少全社会收入差距,不是也能达到同样目的吗?

其三、为这个已经不公平的社会再增加不公平。中西部地区民众认为,地区间第一档用电量差距太大,有失公平。城乡本来收入就有很大的差异,为啥欠发达地区一档用电量定得如此地低,而发达地区第一档用电定得如此地高;同等档次的用电,城市和农村电价一样的,这样制定电价合理吗?是否真是应了“马太效应”:让穷人永远受穷,让富人永远富裕。既然是阶梯电价,既然是为了节能,用多了“惩罚”;那么西部农村大多数人家每户每月用电量仅10~20度,倒是不用担心一档电量不够,是否要给予“奖励”?

其四、增加用户对供电服务不满情绪。在目前的中国,用户对垄断性的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不是很满意。实施复杂的阶梯电价,增加了基层服务部门的管理复杂程度,为简化工作量,收费计算过程中往往会就高不就低,而用户自己很难算清账目,自然会产生不满。另外许多具体工作如“一户”的界定,家庭人口较多,父母随子女居住,家庭迁移等,都会影响到用电量核算。低保特困家庭减免一定数量的电度,如何核定“低保”、“特困”?处理不好,都会引发用户与供电部门的矛盾,增加不稳定因素。

其五、不利于西部水电大省以电代柴。对于一户人家用电量中电灯照明、冰箱与抽油烟机使用和娱乐(电视,电脑)电量是没有多少差别的,这些电量在总的电量中占比低,只有30~40%。差别大的是电炊、空调用电。空调可以少用,不吃饭不行,家庭炊事用电还是用煤气,阴冷天气没有太阳能,家庭用热水还敢不敢用电费电热水器?就要决择。在云南省,电炊用电是优惠的,电炊电价只是居民电价的75%,实施阶梯电价后自然就取消了更廉价的电炊用电,以电代柴的省策“虚换一枪“而终结?

其六、未体现关注、改善民生理念。目前,中国电价与国际相比,已经属于高水平。我们的电价水平与美国相当,但中国人均收入只是美国的十分之一。高税收,高物价,高通货膨胀率,与经济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似乎不大一致。

 

以上列出的种种利与弊,比较而言,利小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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