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振:《最后一片叶子》解读
(2011-11-16 09: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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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要理解这篇小说的特点,首先要提出一个要害问题:得了肺炎的人,是不是能够活下来,是由病人想不想活决定的吗?
这一篇小说,虽然表面上是写实的,有现实的环境,有现实的生活细节,有现实的人物。一切都和经典的现实主义小说一样。但是,有一点是不一样的。在现实生活中,得了肺炎的人的生命主要是由生理和病理决定的,而在这篇小说里,却是由一种精神,一种对于生命的信念来决定的。小说里的医生对于乔安西的病是这样说的:
“现在十成希望只剩下一成。”医生一边甩下体温表里的水银一边说。“这希望取决于她抱不抱活下去的决心。”
心理对于病理来说,可能有相当的影响,但是,像这样起绝对决定性作用无疑是不太可能的。从这里,可以感到作者所要强调的是:生命的信念丧失了,人就注定要死亡;反过来,只要坚持生命的信念,就可以战胜死亡。
把主观的情感的重要性放在客观的生理规律之上,在小说里并不是很罕见的。例如,在《儒林外史》中有一个著名的例子,就是一位姓严的监生,很小器,临死前因为家里一盏灯点了两根灯草,就老是不断气。弄得家里人莫名其妙。后来他的老婆,理解他,把灯草退去一根,他才平静地死了。
但是,这是一种讽刺。
精神超越死亡,在童话和神话里,或者在诗歌里比较多见。最有名的是,白居易的《长恨歌》爱情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局限的。“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尽期。”说的是,情感是如此绝对,甚至可以超越无限的时间和空间,绝对地永恒。臧克家的诗《有的人》:“有的人,死了,但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但是他死了。”强调的是精神是可以超越生死界限的。这种超越不是现实的,而是想象的。不是一般的想象,而是诗的想象的。抒情诗的想象的最大特点,就是情感的自由。为人民的幸福而民牺牲的人,是不死的,他的生命就是永恒的。所表现的并不一定是现实的,而是诗人的情感。
信念决定生命,使这篇小说,充满了诗意。
但是,如果用写诗的办法来写小说,可能有概念化之嫌。因为信念是抽象的。如果让病人直接讲出来,读者是很难感受得到的。
为此作者又在构造情节时,又设计了相当独特的关节,把生命的信念集中到一个可感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上去。如果光是可感,比如,留恋、舍不得情人送的礼物之类,也并不是不可以。但是,这样就可能比较俗气了,或者落入俗套了。小说中,医生和病人的朋友休易有几句对话,粗心的的读者可能没有十分注意:
“这位小姐认定自己再也好不了。就不知道她还有什么心事吗?•……我是问她心里有没有还留恋的事。比方说,心里还会想念女士们男人。”
“男人?男人还会值得她想?”休易的声音尖得像单簧口琴,“没有这种事,医生。”
这一笔,看来很平常,却很有意味,一个女孩子,快要死去了,在美国人看来,能够引起她对生活的留恋的,还有什么比爱情更强烈呢。连爱情都没有,可见是极其绝望了。小说,出奇制胜地设计了一个东西,比之爱情更为强烈,那就是叶子。窗外的叶子,一片片正在凋零的叶子。
为什么是叶子呢?
首先,因为她是画家。她对画面是为敏感。
其次,叶子很平凡,但是,在这里,作家赋于它以生命在凄风苦雨中顽强生存意味。
这就不完全是现实的描写,更多的是象征,诗意的象征。
作者赋于这片叶子的意义远远超越了叶子本身。女主人公乔安西不厌其烦地提起:
等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我也就完了。
要是天黑前我看到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就好,见到了我也好闭眼。
我只愿像没了生命力的败叶一样,往下飘,飘。
最后一片叶子,是一种象征,不是单一的象征,而是复合的象征。一是现实的叶子,是脆弱的,岌岌可危的生命,二是画家画出来的,是虚拟的,想象的,哪怕是被误解了的,也有强大的精神力量。二者结合起来,就有了深邃的诗意:生命的信念。精神的信念可以使垂危的生命起死回生。
但是,这种精神的力量,女主人公原来是并不具备的,她曾经把自己比作“弱不禁风的的藤叶”,是另外一个人物以生命(以画出来的叶子为象征)为代价改变了她。
值得欣赏的是:乔安西从失去生活的信心,到重新获得生命的信念,本来是挺抽象、挺复杂的一个过程,对于作家来说,也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如果正面去写可能吃力不讨好。而奥•亨利却驾轻就熟,只是在对话中,用了几个细节就完成了一个人的生命观念的转化:
起初是医生的话:
如果病人盘算起会有多少辆马车来送葬,药物的疗效就要打个对折。要是她能问起今年的冬天大衣袖的时兴什么样式,那么我对你说罢,她的希望就不是一成,而是两成。
只用了两个细节,就说明了生死之别。后来乔安西病休好转了,读者从她外表就可
以看得一清二楚。但是她的内心如何呢?奥•.亨利同样也是用对话的方式作了精练的交代:当然,如果接着医生的话头,说下去,乔安西,打听起时兴的大衣袖子样式了。这就既不真实,也不艺术了。他让乔安西说话:实际上回答了医生提出的问题:
休易,我太不应该。不知道是怎么鬼使神差的,那片叶子老是掉不下来,可见我原来心绪不好,想死是罪过。你这就给我盛点鸡汤来,还有牛奶,牛奶里搁点葡萄酒――等等!先拿面小镜子来,再把几个枕头垫到我身边,让我坐起来看你烧菜。
一共才用了五个细节:鸡汤、牛奶、葡萄酒、小镜子,坐起来看烧菜,统统说明,
她对饮食、打扮、生活琐事又充满了情趣。这是简练的手笔,一来表现出作者对于短篇小说这种形式的娴熟的驾驭,二来透露出作者明快的风格的风格追求。
导致乔安西转化的人物,贝尔曼,无疑提作品中的英雄。但是,这个英雄,作者好像故意,把这他写得没有英雄的光彩。先是他的外表:他老了,年过六十,其貌不扬,(红眼睛不住地流泪)其次是,四十年作画,一事无成,穷困潦倒。再次,说话粗鲁,用的都是下层百姓的词语,在英文原著里,充满了发音的错误。说明他没有受过多少正规的教育。我们的课文所用的译文里,除用语粗俗以外,无法把他的口语中透露出来文化上的弱点充分表现出来。试举老贝尔曼和休易的说话为例,短短的几句话,就说错了许多,对英语有兴趣的老师可以看出,他把pose说成
bose, with 说成 mit ,have 说成haf,been说成
peen,God说成
说成blace ,good 说成goot, paint 说成 baint ,we说成 ve :甚至连女主人公的名字,johnsy 都说成了 Yohnsy:
You are just like a woman!" yelled Behrman. "Who said I will not bose? Go on. I
come mit you. For half an hour I haf peen trying to say dot I am ready to bose.
Gott! dis is not any blace in which one so goot as Miss Yohnsy shall lie sick.
Some day I vill baint a masterpiece, and ve shall all go away. Gott! yes."
到小说结尾,读者才明白正是这个老头子,在窗户上画出一片叶子,显得它没有凋零。给了女主人公以生命的信念。他是在雨中画的,弄得“衣服、鞋子全湿了”,受了风寒,得了和女主人公一样肺炎,他牺牲了生命,女主人公却因此获得生命的信念,战胜了病魔。
由此可见,这篇充满了诗意的小说,所歌颂的,不仅仅是生命的信念,而且是为了他人的生命的信念,作出了最大的自我牺牲。贝尔曼无疑是个英雄,但是,却平凡异常。他一点没有英雄的自我意识,他也没有意识到自己会牺牲,这正是他的平凡之处,和女主人公一样是平凡的。
然而,作者又暗示,这样的平凡的人物,又是不平凡的。
这种不平凡的暗示,主要集中在关键词语“杰作”上。
这个“杰作”,一连几次,都是反讽的,直到最后一次才是抒情的。
这种手法和鲁迅在《长妈妈和山海经》中几次用“伟大的神力”一直是反讽的,直到最后一次,才是歌颂的,是异曲同工。
贝尔曼出场的时候,作者并不是偶然地强调他在艺术上一直没有搞出什么名堂来,但是又一直强调老头子,念念不忘要有所成就,念叨着要画出“惊人之作”。可是,他画架支起来,二十五年了,还没有开始画上一笔。这么一把年纪,没有什么希望成功的了。可他还是念念不忘自己画出“惊人之作”。单纯从这一点上看,小说的笔调语带讽刺。在原文中,是很明显的。可惜我们所选用的译文,却没有充分把奥•亨利式的调侃风格传达出来。
然而,到了小说的结尾处,作者却借休易的嘴巴说:
现在你看墙上还趴着最后一片藤叶,你不是奇怪为什么风吹着它也不飘不动吗?唉,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在最后一片叶子落下来的晚上,他又画上了一片。
点出了挽救生命的叶子,原来出自这个不成材的画家之手,讽刺的意味就变成了歌颂。叶子,最后的一片叶子,的内在涵义,是多重的。不仅仅是生命信念的象征,又是平凡的牺牲的象征。
“杰作”在这里,是个双关语,表面上是绘画,可要真正从绘画的角度来说,根本没有什么了不得的成就,但是,从精神上境界上看,是作出奉献,而又没有奉献之感的象征。只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才是难能可贵的,是真正的杰作。
不论从思想上,不是从艺术上,这都是小说的焦点,然而,作者却采取了一种很奇特的写法,不是正面写这个英雄,也不正面写获得生命信念的乔安西。正面着笔的是:休易。这个人物在故事情节中,没有起多大的作用。她的任务只通过她的眼睛和嘴巴,让读者体验了情节和人物的发展和变动。包括老贝尔曼的英雄行为,也是通过她的嘴巴作了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叙述,连一点描写都没有。
这不是本末倒置吗?不是。
这正是奥•亨利构思独特的地方。如果直接正面写贝尔曼如何在夜里,搬了梯子,拿着画笔,如何忍受细雨和寒风,也不是不可以。但那样的篇幅就不但很长,而且悬念也就没有了。现在这样写:
头一天看门人在楼下房间发现他难受得要命,衣服、鞋子、全湿了,摸起来冰凉。谁也猜不着他在又是风又是雨的夜晚上哪儿去了。后来他们 发现了一盏灯笼,还亮着,又发现楼搬动了地方,风向标画笔东一枝,西一枝扔着。一块调绝板上调了绿颜料和黄颜料。
这种写法最明显的好处是精练。只用了几个细节,就把一个人的死亡的整个过程,表现出来了。一盏灯,说明是夜里,而且还亮着,微妙的暗示,隐现在字里行间。扶梯搬动过,说明是往窗户的高处画。衣服鞋子都湿了,是雨中工作的地结果。几枝画笔,东一枝,西一枝,说明零乱,是受冻以后,艰难支撑的遗迹。
真正的好处还不止于此。
这样,不但把悬念,而且把思想的焦点都放到了最后一句。“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在最后一片叶子落下来的晚上,他又在墙上补上了一片。”
这正是奥•.亨利式的结尾:突然把故事的谜底提示出来,故事有了新的意义,对人物的评价发生倒转。贝尔曼从一个穷愁潦倒的人物,变成了一个崇高的英雄,这不但,非常具有戏剧性,而且非常深邃。这样的结尾,话说得这么少,却有巨大的潜在含量,这样的叙述就不是一般的故事情节的交代,而是把想象的空间留给读者,促使其掩卷沉思。
我们的练习里,有一段是比较两种译文的。一般的同学可以人两种汉语译文进行比较,为了帮助有兴趣的老师和同学仔细研究,我们把相关的原文提供给大家:
When it was light enough Johnsy, the merciless, commanded that the shade be
raised.
The ivy leaf was still there.
Johnsy lay for a long time looking at it. And then she called to Sue, who was
stirring her chicken broth over the gas stove.
"I've been a bad girl, Sudie," said Johnsy. "Something has made that last leaf
stay there to show me how wicked I was. It is a sin to want to die. You may
bring a me a little broth now, and some milk with a little port in it, and - no;
bring me a hand-mirror first, and then pack some pillows about me, and I will
sit up and watch you c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