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扶贫票据
(2019-01-03 11:01:46)
标签:
扶贫票据 |
分类: 金融投行业务 |
扶贫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精准扶贫的债务融资工具。
企业精准扶贫用途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精准扶贫要求,精准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工作。其中:
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需满足服务区域贫困人口数不低于区域总人口数的10%;
产业扶贫项目应通过吸纳就业或签订帮扶协议等方式带动扶贫工作;
其他类型的精准扶贫用途也应对改善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人口就业增收有积极作用。
企业发行扶贫票据,应在满足债务融资工具常规披露要求基础上,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精准扶贫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用途符合金融精准扶贫要求的相关依据、预期的扶贫效果、扶贫计划、中央及地方政策支持情况、精准扶贫项目的投资收益模式等。
企业应将扶贫票据扶贫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精准扶贫项目建设、偿还精准扶贫项目借款或者补充精准扶贫项目营运资金等扶贫用途。
企业发行扶贫票据,当期债项募集资金中拟用于精准扶贫用途占比应不低于30%,其余部分可以用于企业其他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当期发行金额全部用于精准扶贫用途的,可在发行文件中对债项名册添加“专项”标识。
扶贫票据的注册发行载体形式既可以是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常规品种,也可以是社会效应债券、资产支持票据、债贷基组合、绿色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票据等创新产品。扶贫票据注册时使用PAN-SCP,PAN-MTN,PAN-ABN等对注册通知书进行标识;发行时票据全称使用“扶贫中期票据”、“扶贫短期融资券”等名称,加入“扶贫”专项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