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术
(2010-11-16 14: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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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本文发表于深圳女刊《0755消费周刊》暖小团专栏“冰火两重天”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盗侵权必究。】
我认为,跟你的爱人结婚之前是要与他同居一段的。
我同我妈说出这个看法的时候,她表示并不能苟同,理由很充分:“睡够了你男人还会跟你结婚?”我表示理解,通常所谓的成熟人定义的两个人陌生到喜结连理的顺序理应是:相识,相知,相爱,结婚,上床。而我总是自作聪明,我不同意,我给的顺序是:相知,相爱,上床,结婚。
这样判断自然有我的道理,这已然过了那个觉得同居是可耻是不负责任的时代,换句话说,看惯了林林总总的一夜情之后我觉得同居这件事儿,起码要比ONS文明许多。
以前在微博上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不跟我不爱的人上床”,许多人评价说这是废话。我不这么想,我亲眼见过两个人并不两情相悦还是能够爬到一张床上彻夜缠绵,当一夜情这种物质把性和爱鲜血淋漓地解剖成两个独立和冰冷的个体时,我开始无比真实地感觉到:原来同居,是一个让人觉得心安理得和平衡稳定的状态。
我不能忍受我同未来丈夫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地结婚之后,第一次名正言顺地睡在一张床上,我突然惊喜地发现他ED,或者我早上在睡眼懵懂中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地看见了一个发型爆炸睡姿恶劣的男人正睡在我身边。如果真是这样,我真的不确定我到底会不会自此以后泣不成声,到底会不会自此以后精神崩溃,到底会不会自此以后感情阳痿。
恋爱中,两个人情不自禁地会把自己最美好的状态展示给对方,每天看到对方的时候,男人都是穿着周正,好像一款翩翩的君子。姑娘都是娇俏可人,好像一朵盛放的奇葩。两个人除非耳鬓厮磨,日夜相处,才更容易认清对方性格中的每一个细微章节。性格中阳光洒脱的当然更好,即使发现矛盾也是更好认识眼前这个人的基本方式,非原则的问题如果可以接受,那么当然可以当它是和氏璧上的小瑕疵,如果发现巨大的问题才会认真反思自己和这个人以后的关系,才会有一个理智的、关于自己未来的思索。
我赞成同居的立足点,并不是基于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可以固定一个性伴侣,可以夜夜笙歌,可以公开食色,可以小吵怡情,大吵伤身。现在的人缺少的并不是性生活,单纯的性让人兴奋,人们内心想要的其实是一种必要的温情。
经常看到男人们在征婚启事上大放厥辞:“本人,XX地户口,30岁,有房有车,事业有成,现诚觅一名温柔典雅,气质不凡的女性为伴,要求女方有固定工作,无不良嗜好,无同居史优先。”最近更是听说:同居史的概念已经广义到了有过性行为的都叫做有同居史的地步。原来男人归根到底,还是想娶那一张膜。
好女人是智慧的,是有自己主见和追求的,是有属于自己的魅力的。同居过与否显然不是评判一个女人的标准。有过成功或者失败的同居史只是表明女人过去的经历,并不能诋毁女人眼中那岁月都无法抹杀的天真。
我赞成同居这样一个两性相处的办法,或者干脆说,这是一个有效的策略。它不光是为你们彼此能更清晰地认清楚对方的性情,更是为了能让你们两个人多一点磨合期,才可以更顺理成章地面对谈婚论嫁和婚后生活。结婚第一年被叫做“纸婚”,因为它薄如蝉翼,吹弹即破。爱情就是这样,要面临时光和平淡的考验。也许同居不能成为你们最终走进婚姻殿堂的筹码,但起码,它会开启你们生活当中一个新的篇章。
所以我说,如果你的男人有一天对你说:“亲爱的,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吧!”也许就距离他同你说:“亲爱的,你嫁给我吧!”不远了。别自作聪明地把他要和你同居定义为他只想向你索取性。拥有男人的前提是相信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