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行为金融解析之62:万物之奥
(2010-08-02 23: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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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
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
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
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邪?故为天下贵。
直译:
大道是宇宙人生的规律总和,是天万事下万物的奥妙所在。大道是善良的人得到保护的宝贝,不善之人只要迷途知返也可以得到大道的保护。
(不善之人的)花言巧语可以从他人获得(交换)好处,(不善之人的)送礼请客的行为为人所重。因此,不善之人如果走上正道,哪还有理由弃之不用?
比如,天子新立,任命三公时,虽然赏给(王公大臣)璧玉驷马,还不如告诫他们依道行事好。
古人为什么重视大道呢?他们不讲:如果善人遵从大道,希望有求必应;如果不善之人追求大道,希望改进错误后过去的过失能够原谅吗?所以大“道”能够为天下人遵从。
对比:
本章从对外关系转向国家内部的统治者与地方诸侯的关系。老子认为,地方诸侯任命时,如果重在说祝贺的好话,重在请客送礼,不如告诫他要遵守大道规范,不如告诫他要遵守国家法规,不如告诫他要无为而治,不如告诫他要平等地对待所有人(善人与不善之人)。
引伸:
“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四十二章),万事万物都是从“道”这个共同的源头发展而来的,虽然表现得千差万别,但它们都是道的孩,有着共同的渊源和共同的本质,即大道是宇宙人生的总规律,是万事万物的基因,是所有奥秘所在。因此,大道不仅对于善人来说是宝贝,大道也一视同仁保护不善之人。如果不善之人“悬崖勒马”,则“回头是岸”,大道的光芒也普照于他。从大道的角度看,万物“负阴而抱阳”,善恶总是相伴随的,善恶也是相对的,善恶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因此,大道本身没有绝对的善恶的观念,正如王阳明所说,“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善恶的区分,是不同阶级不同立场的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作出的价值判断,以利自己者为善,以不利自己者为不善。老子认为“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第二章),树立一个善良的榜样,就会造就许多假装善良的案例。老子特别提醒我们:“善之去恶,相去若何?”(第二十章),善恶之间由于不同的立场、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条件,往往判断的差异很大,但善恶本身由于可以转换关系,并没有人样想象的差异大。为此,我们在日常之中,对于善恶要用平常心要用道心即“无味”之心去认识,不要先做价值判断,不要先做判断结论,一切要按时间地点条件环境等“势力”进行综合评判。老子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第四十九章),“道”是客观存在的宇宙根本法,它是无偏私的。无论是善人还是不善之人,都要用道心善待之,无论原来是“善人”或是“不善人”,只要遵从“道”,就可以得到“道”的保护。这样才能实现老子说的:“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第二十七章),即使不善之人,只要用善良之心待之,也可以成为善良之人的借鉴和反面教材,从而引导人人向善,才能达成“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的目标。
“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如果美言可以换取利益,如果美行可以扩展关系,不善之人的言行可以产生实际利益,还会有人放弃虚情假意的美言美行吗?中国有句古话:“良言一句三春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言语本身就是信息,美言与脑袋中的喜悦部位对应,无论这种美言真假,听者总会高兴,高兴后就更乐意自损式地与美言者进行利益交换。如果请客送礼的美行能够得到受请者的喜悦,当然更能够换取利益。在老子看来,真正得道者是不会搞这些花言巧语请客送礼的勾当的,他认为这些勾当都是“不善”之举,因为老子认为拉拉扯扯搞关系是不正之风,是与大道相违背的人情世故。当然,老子不否定在人类社会中这种人情关系的存在,不过他认为是大道的颠倒反应:“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八十一章)。人在社会上生活,也得适应这种人情,因为“人之所畏,不可不畏”,“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如果人们不识相,就可能“若无所归”(二十章)。贾宝玉不喜欢“世事洞时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对联,因为他生活在王公贵族家族,用不着搞营销策划,也不会为五斗米折腰。但如果“不善之人”,社会低层的人,如果不熟悉社会人情、如果没有一定的社会关系,酒再香,人们也不知道。在社会交往中使用美言,可以赢得他人的尊重、信任,从而愿意听、能够接受,形成新协同关系。通过美言美行让不善之人回归到正“道”,本身就是善行。因为每个人都有道心,即使善言善行为利益交换为了关系扩展有时离大道遥远,但只要这种善言善行有利于增进社会福利,有利于帕累托最优改进,无论是善人之善言善行,还是不善之人之善言善行,都是在行善积德。
“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世俗的功名富贵和物质奖励,都是大道的幻化与外化,与“道”相比,名利权位都是镜花水月、过眼烟云、梦幻泡影。因此,老子提出,在天子即位,封分王公贵族权位的时候,与其给他们丰厚的赏赐,不如让他们学习、体会、实行道义更重要。大“道”是宇宙人生的总规律,是万事万物的老祖母,是世间一切利益、名位、权力的总根源,如果真正得道,如果能够在朝中居有高位,就能够更好地修行:无为而治、清静守法、与民休息,就能够将善人与不善之人都照顾好,从而成就世间一切利益,在利乐有情的时候实现本身的福德和智慧,从而完成以出世心态做入世事业的功德。
“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与!故为天下贵。”为什么自古以来都以“道”为贵,崇尚“无为而治”的原因何在呢?因为真正遵守大道规范者,不用再为下级就职者说什么“心想事成、有求必应、有罪可免”的废话,而是要求下级官员清静守法,真正与民休息、休养生息,让百姓过上平安稳定快乐幸福的日子。因为真正懂得大道运行规律,真正为大道规范的守成者,求仁得仁、求道得道、有求必得,因为他们无为、无事、好静、无欲,退居幕后,让百姓按自己的意愿尽情地生产生活,不会以主观去评判谁是善人,谁是不善之人,因此既不会大权在握而搞苛政、也不会权力膨胀而搞侵略行为,他们自然而善,他们对待善良之人和对待不善良之人,都用公正公平的法律,既可以预防犯罪,无罪可犯,“有罪”可免,因为罪与非罪,是相对的,只要合乎人性、合乎人情,合乎大道,所谓罪也是非罪。比如,遇到灾荒,下层官员开仓赈济,虽然无上级批文而犯罪,但这种犯罪,却是合乎大道规范,因为人命大于天,救民于水火,虽然不合法律,但不犯罪。因此,大“道”合乎人性,不外乎人情,才会天下百姓所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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