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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杂谈------校长吻猪,叫座不能叫好

(2014-04-29 15:58:21)
标签:

时评

世相百态

教育问题

方法论

杂谈

分类: 哲思论坛

时评杂谈------校长吻猪,叫座不能叫好

校长吻猪,叫座不能叫好

 

据载,湖北咸宁实验小学副校长洪耀明几周前对学生承诺,只要学生不在校园和学校门前路上乱扔垃圾,自己就和小猪亲嘴。结果校园和学校门前路上卫生状况大为改善,洪校长信守诺言,言出必行,在一个月后的升旗仪式上,当众亲吻一头小猪,给学生们留下了欢乐且深刻的印象。

教育与猪似乎总爱纠结地一起。我国素有“又养又教是养子,只养不教是养猪”的古训。先贤曾子杀猪教子的故事更是千古流传。美国美国堪萨斯州的一名小学老师,为了兑现学生们的数学评估测验通过率达到80%的承诺,也当众与猪进行了亲吻。

洪校长吻猪,引起轰动。不少人认为,“一个小小的动作,给同学上了生动的一课,承诺,表率,亲切”。还有网友封其为“中国好校长”。

笔者以为,校长吻猪之举,需要勇气,也是创新,不管其初衷如何,无论其效果怎样,即使学生再鼓掌欢呼,社会反响再热烈,也只能叫座,不能叫好。不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社会公德,人人应该主动自觉遵守,学生当然也不能例外。如果学生不随地乱扔垃圾,靠校长吻猪来实现,值日扫地是不是需要班主任爬行才能执行,随地大小便是不是需要教育局长裸奔才能禁止?

洪校长吻猪,不宜叫好,不宜效仿,更不可推而广之。那么是不是我们就要排斥杜绝这种带有创新色彩,或者说含有噱头性质的激励教育办法了呢?当然也不是!但是,法律道德调整范畴之内的行为,例如不杀人、不抢劫、不偷盗、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尊老爱幼等等,是不需要也不应该另外再加设执行条件的。法律道德调整范畴之外的行为,例如爬山、捐款、发明、创造、获奖等等,靠洪校长如此之类的办法来引导,出一些奇谈怪行,为生活增添一点新鲜、情趣和欢乐,也未尝不可。

所以,洪校长为引导学生不扔垃圾而吻猪,我不叫好;如果洪校长为鼓励学生冲击鲁迅文学奖而吻猪,我就要鼓掌叫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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