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相杂谈------副镇长的致富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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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河南省南阳市滨河路绿化带内,月季被盗走31棵,价值6万余元。警方顺藤摸瓜,日前将偷花贼罗某抓获刑拘。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偷花贼罗某担任过村委会主任、镇城建指挥部指挥长、企业办主任,还是在职的桐柏县毛集镇副镇长。罗某经营着歌城、酒店和苗圃庄园,身价过千万,居当地首富。
众目惊诧之际,如潮议论之中,我们扪心沉思,探求罗副镇长的致富术。
副镇长职务在全国是小官,在毛集镇老百姓的眼里可是大官;59岁的年龄,年近花甲,不能说耄耋老矣,也不算年富力强了;身价千万,也称得上富甲一方。按常理说,养尊处优的罗副镇长,像偷花这种简单下作、技术含量颇低的活,安排手下小喽罗去干就可,完全无须亲自出马。一旦东窗事发,还可以推卸责任,说是临时工所为。然而我们的罗副镇长担心手下偷技不精,下手不狠,不顾年迈体弱,不惜屈尊纡贵,带着手下偷,偷给手下看。有此辛勤工作、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之精神,焉能不率先致富?
罗副镇长亦官亦商,亦偷亦盗,亦黑亦白。罗副镇长先是设置阻力,阻挠警察破案;继而拍着胸脯说:我是领导干部,岂能做偷花摸狗之事?又据报道称,2010年罗副镇长曾牵涉到一起行政诉讼案,商人状告省国土厅,罗副镇长被指利用持有的采矿许可证敛财。罗副镇长利用其身特殊的身份,化公权为私权,索贿敛财,堪与偷花比恶劣,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此看来,罗副镇长此人嘴尖皮厚心贪手黑,善做损人利已、损公肥私、不劳而获之事,吃拿卡要报,坑蒙拐骗偷,无所不用其极。这,或许就是罗副镇长的致富之术,就是他成为地方首富的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