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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体微型小说之二十四----赵作海

(2010-06-16 13:06:03)
标签:

杂谈

分类: 世界纵横

赵作海

赵作海者,豫商丘柘城老王集乡赵楼村人氏。1997年,海与同村赵振晌械斗,海刀伤数处。晌失踪,其家人报警,柘城县公安局刑警队遂以嫌犯拘海,讯而未果,旬余方释之。事后逾年,村民淘井,赫然见男尸,已腐不可辨,咸以为晌。警复拘海,刑讯逼供,海弗能堪,乃承认杀晌,判决死缓。妻离子散家破。20105月,晌突归,村人惊诧,警方羞惧。海冤案昭雪,旋获国家赔偿65万元。两警员刑讯逼供被拘,三法官停职受查。

又:鄂京山县雁门口镇人氏佘祥林妻张在玉癫而失踪。池现女尸,鉴定为玉。疑其杀妻,遂判林死刑,后改为十五年有期。其母其兄寻证呼冤,复遭关押。母年迈体弱,羁押九月,失聪失明,出狱后方及三月,愤郁而殁。逾11载,玉竟归,林获释,获赔45万元。涉案警员悉被停职审查,某警自缢。

又:冀石家庄聂庄村人氏聂树斌,因奸杀案被决,十年后真凶落网。

和庄评曰:千金难买寸光阴,生命可贵大于天。偿金纵多,时光不再,何处买生?法本惩恶,滥用害良。有司慎之!有司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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