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发表------小小说《伎俩》发表于《山东牡丹文学》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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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庄
一
砰砰砰……
早晨,有人敲A县工商局李局长的门。
门一打开,一个矮胖的中年妇女,手提着一个大纸箱,一边往屋里挤,一边说:“B县工商局的陈局长让我来找您。”
“好,好。”矮胖妇女放下箱子,几乎是一溜小跑地离开了,像一团肉球从楼梯上滚了下去。
李局长打开箱子,掏出层层厚厚的泡沫塑料,里面是个木质底座上镶嵌着一头树脂浇铸的如意摆件。物品价值不会超过100元。谈不上贿赂,应该算是一般性的礼物馈赠,李局长想退回纸箱的念头也就打消了。
刚到办公室,妇女就推门进来,粗门大嗓地说:“向您推荐一件好东西,办公室用多功能电子钟,带计算机,带收音机,局长您看要几十台?”
李局长一惊,怔了一阵子,说道:“我们经费紧张,实在多买不了,请谅解,要5台吧。”
“太少了,要10台吧,要10台优惠些,售价300元,给您200元。”
“我们只能要5台,请您再优惠些”。
“5台太少,不能优惠”。
“每台150元吧”。李局长叫来办公室主任,“B县陈局长推荐的经销商,为每位局领导办公室配一台多功能电子钟。你和这位女同志办理一下”。
妇女嘟嘟囔囔地跟着办公室主任走了。
次日,李局长在检查批发市场时,看到了一模一样的多功能电子钟,批发价每台40元。正巧C县工商局长打来了电话:“李局长,您安排来找我们赠送低劣工艺品推销多功能电子钟的女同志是您什么亲戚啊?”
李局长一时愕然。
二
李刚到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游历,晚上和一位朋友到街头去品尝露天小吃。赏风景名胜、探民俗文化、品特产名吃是他旅游坚持的“三部曲”。
“来啦,来啦,地方特色,风味小吃。”摊主热情地招徕着顾客。
李刚和朋友在简陋的餐桌和马扎上坐下。男老板过来招呼点菜。
“炝豆芽多少钱一份?”
“客官放心,物美价廉,4元。”
“好,来一份。焙金蝉呢?”
“20元。”
“来一份。炒丝瓜呢?”
“再来一份特色豆腐吧。”
“好喽!”
老板一通忙活,李刚和朋友吃得也很舒心。
“老板,结帐!”李刚和朋友做出抢先付帐的姿态。
“148元。”
“不会吧?四个菜两瓶啤酒不至于这么贵的!让我们看看菜单。哎,你的这份特色豆腐价格写错了,是8元,不是80元。”
“没错,就是80元。”
“不就是一份豆腐嘛,哪里能值80元?北京的五星级饭店也不敢要这个价。”
“这是我们这地方的特产,外地吃不到,就是这个价。”
“我投诉你!”
“投诉也要按这个价。是你们自己点的菜,我没强卖给你们。怎么着,吃了还想赖帐?今天晚上不结帐你们谁也不能走!”
李刚争辨的异乡口音在摊主粗大嗓门的土语乡音里显得非常贫弱无力。
李刚和朋友知道被敲诈了。如果问价,摊主就说8元;不问价,就在“8”后加上“0”。吃下去的东西没法退货,只能抱怨自己没提前问清价格。
饭摊没有招牌,摊主不说名字,人生地不熟,天黑地暗地到哪里投诉去!李刚和朋友只好自认倒霉,结算了148元的餐费。
从此,李刚养成了购物消费必先问价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