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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中的中立

(2015-03-25 08: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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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心理咨询中的中立】

1.关系上的中立:在咨访关系上中立,咨询师和来访者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在来访者的人际关系里中立,如在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婆媳关系里和之间保持中立。

2.在价值观上保持中立:如在性别、年龄、婚姻、文化、种族、外貌、身份、地位、信仰、工种、生活方式、嗜好、思想、政治倾向上等保持中立。

3.在咨询过程上保持中立:咨询师对咨询中所使用的心理咨询理论、流派和技术保持中立。

4.在咨询结果上保持中立:对咨询结果的好与不好,对来访者有没有改变,对来访者的问题有没有解决,症状有没有改善,咨询有没有效果保持中立。

5.在疾病、症状、问题、障碍和不正常上保持中立;对疾病与健康,正常与异常,痛苦和快乐上保持中立。

6.在对与错上保持中立:不动用道德判断,不评判,不贴标签,不用诊断。

7.在主观与客观上保持中立:在心理咨询里,主观与客观,有同等的地位和价值。

8.对情绪保持中立:所有的情绪都有价值和功能,它们的地位是平等的。

9.对存在保持中立:对人与人,人与生命,人与非生命的存在保持中立。

10.中立例外:在来访者和咨询师的利益上,咨询师要以来访者的利益为先;当来访者出现伤害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时,咨询师不能再保持中立;咨询师必须要为来访者的咨询内容保密,这一点不能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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