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恋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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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5月9日9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一案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当天上午,蒙冤11年的赵作海走出监狱大门,开始了新的生活。
人们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一秒钟的时间都是那么的珍贵,更何况一个十年。十年,能改变很多,人心,万物,人的一生没有几个十年,当倍加珍惜!
而就是这样珍贵的十年,图片中哭泣的赵作海却被冤枉在了监狱里,在这个被贴上“犯人”标签的神秘地方呆了整整十年多,十多年后,当今天法官宣告他是错案,无罪释放时,当年的中年人现在已经变成了老汉,他的哭泣到底为的是什么?喜悦,还是悲伤,亦或是......
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是最大的非正义!
这不得不让我们想到了当年湖北的“佘祥林案”,当年,我们也大肆宣扬反思,呼吁建立纠错机制,可是今天,悲剧再次重演,毫无预兆,但是一切都在情理之中,因为,纠错机制从来没有存在过。不知道,今天的呼吁,会不会阻止将来的“佘祥林案”再发,能不能挽救更多的以前,现在的“赵作海们”,为他们洗冤昭雪。
从了解这个案子以来,一直想用这个标题:《消灭“赵作海案”或者被“赵作海案”消灭》,但是一想,这个题目太反动了,不符合和谐社会的宗旨嘛,顺应大潮,果断废除,以期能够让更多的人与我分享我的心得。
这个案件,已经是十多年前的旧案了,想要找寻当年审判的资料和证据,恐怕难上加难了。有的东西不被提及过去就好,但是要是硬接伤疤,那暴露的将是无法解释的事实。此案,当年为什么就能够结案?这么草率的结案,和草菅人命有什么区别?或许,我们该庆幸,当年的法官深明大义,没有判个“斩立决”,留下一条性命,得以活到现在,赵作海还真的感谢一下法官,首先感谢国家。
凡事还是要给人留有余地嘛,做人不能做的太绝。当年的这个案件的审判过程,细细看来,必定千疮百孔,经不得拷问,疑点很多,大致列举:为什么检察院就能判定人是赵作海杀的?公安机关在没有找到尸体的前提下为什么就敢确定当事人死亡?为什么赵作海明明知道自己没有杀人却不敢辩解?为什么......这个案子有太多的为什么,但是,事实已经发生,赵作海已经做了快11年的大牢。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是最大的非正义!
赵作海是出来了,可是出来了能干什么呢?他的将来生活怎么办呢?虽说国家会通过《国家赔偿法》来补偿赵作海的损失,生活是能过了,可是,留下的这一生的遗憾,国家却补偿不了,国家给不了他再一个十年,人生中黄金的十年。这十年,他与“罪犯”挂钩。
纠错机制的建立非一日之寒,想要在短时间里解决不现实,但是防止这样的冤案根源是关键——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审判。如果这三家能做好,做实,怎来“佘祥林案”,“赵作海案”?
我想到了鲁迅著名的“铁屋子理论”:一群犯人被关在密不透风的铁屋子里,大家都已经沉睡,都静静的等待着死亡的来临,没有痛苦,只有少数几个人稍微清醒,这个时候,要是保持沉默,那大家都可以无痛苦的走;如果清醒的人站起来大声呼喊,吵醒了其他熟睡的人,让他们都痛苦清醒的死去,这不是对他们的残忍吗?赵作海是不是就是这少数清醒的人呢,清醒的不是他,是“死而复生”的赵振晌,他“一声荒唐的大叫”叫醒了沉睡中的人们,赵作海醒了,有些人也醒了。
我们到底是选择在铁屋子里窒息而亡,还是就像钱玄同所说的:“一起砸掉这个铁屋子!”,心知肚明。
砸掉它太难太难,几乎不可能。那我们就大声呼救吧,外面的“狱警大哥”,求求你,开开门,开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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