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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关注】技工学校也在招收“幼儿教育”专业

(2011-05-25 10:39:30)
标签:

苏南

幼儿教育

学前教育

技工类

教育主管部门

教育

分类: 热门话题

【一位老教师的话】

 

 

  “盐城一所技工学校也在招收幼儿教育专业”

 

 

 

   盐城市区一所行业办的技工学校开始招收“幼儿教育”(即“学前教育”)专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规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师〔2005〕4号文件)成了一纸空文。

 

 

 

【热点关注】技工学校也在招收“幼儿教育”专业

 

 

   市区的一所行业办的技工类学校,根本不具备教师培养机构资格,却于2011年开始招收“幼儿教育”(即“学前教育”)专业。

 


【热点关注】技工学校也在招收“幼儿教育”专业


 

 

   市区的一所行业办的技工类学校,根本不具备教师培养机构资格,却于2011年开始招收“幼儿教育”(即“学前教育”)专业。

 

 

    一年一度的招生生源大战已经拉开序幕!近几年,随着一些学校规模拼命扩大,生源争夺不择手段,社会影响相当恶劣。主要表现在:

     一是不顾办学条件,盲目扩招,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对学生的未来极不负责。有的技校、职校,既缺乏师资,教学设备又严重不全,一下子把一、两千学生招进来,私设“教学点”,“培训”几个月,即安排“顶岗实习”,把学生卖给苏南或外地的企业作廉价劳动力,时间不长又离开苏南或外地返乡。

     二是不惜“血本”,依靠“中介”,高价“买学生”,帮助招一个学生给的回扣,少则500-800元,甚至高达1000-1500元。这种做法,严重败坏了教育的行业风气。

     三是违反教育主管部门的法规,私自设置招生专业,极易产生社会矛盾。如市区的一所行业办的技工类学校,根本不具备教师培养机构资格,却于2011年开始招收“幼儿教育”(即“学前教育”)专业。

 

   希望政府督导部门、教育主管部门予以干预,及时制止。政府不要等到产生严重社会问题,再逼迫就范,形成恶性循环。

 

 

 

【相关链接】

 

 

  教育部关于规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摘要)

 

                               教师〔2005〕4号文件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的专项评估。培养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学校首先必须达到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要求,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举办教师教育的基本条件:
  1.具有十年以上教师培养经验,有体现教师教育特色的培养方案,能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实施教学;
  2.从事教师教育理论和实践方面教学的专任教师数量足够且结构合理;
  3.有满足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需要的教学条件和设备,师范类学生人均教师教育类图书要达到100册以上,有一定数量的微格、心理观察和教学观察等专用教室和实验室;
  4.有满足学生教育实践需要的相对稳定的教育见习和实习基地;
  5.师范类学生生源好,应届毕业生年底就业率在70%以上,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教师教育基本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的监测体系和量化标准,组织力量对现行培养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机构进行专项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于2005年11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从2006年开始停止招收师范类专业学生,2005年以前招收的学生,仍继续按照原招生时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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