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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漫画】室内公共场所5月1日起全面禁烟

(2011-04-29 15:49:56)
标签:

伊朗

楷体

gb2312

子弹

沙赫里

杂谈

分类: 热门话题

 禁烟令”已经发出

 

 

            室内公共场所5月1日起全面禁烟

 

 

http://res.health.ifeng.com/34e8ecadbb6b1955/2011/0429/ori_4dba15d71f6d1.jpeg

 

“子弹”上膛

            沙赫里(伊朗)

 

室内公共场所5月1日起全面禁烟 不得再设吸烟区

 

 

 
 

 

 
 
 

 

  按照卫生部要求,公共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记者任峰涛摄

 

 

 

 

   饭店、餐厅、网吧今起将取消吸烟区,一旦出现违规吸烟情况,经营者将受罚。按照卫生部要求,5月1日起,7大类28小类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经营者须在这些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禁烟警语和标志。

  今年3月,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新增加“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今天起正式实施。

  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加重了处罚力度等。

  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也是我国第一次明确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包括7个大类,28个小类。分别为: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生效后,今后饭店、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应再设“吸烟区”,这与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精神是一致的。

 

 

 

 


    自2011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国家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5月10日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这一信息时称,这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提出的目标。

   为做好控烟履约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卫生部2009年5月联合发出《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要求今年在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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