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说】以文化的名义脱别人的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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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以文化的名义脱别人的裤子
巴东神农溪的纤夫们,最近又恢复了脱光衣服拉纤了。他们原先是脱光了拉纤的,有一段时间让纤夫们穿上衣服了,后来有“特有才”的啥人提出要恢复这种“裸体拉纤文化”,“以刺激旅游业,吸引世界各地的游客,特别是女游客。”于是,又把纤夫们的裤子扒了下来,恢复了裸体拉纤了。
究竟是全裸、半裸,还是不裸?
纤夫裸体拉纤,那是因为过去神农溪两岸,除了纤夫,几乎没有外人的情况下的做法,要是当时像现在这样成为旅游景区,纤夫们未必肯裸体拉纤。这样理解靠谱吧?现在有游客来,作为人,你不能当游客不存在吧?“特有才”说了,游客喜欢,尤其是女游客喜欢,他咋知道游客喜欢?他咋知道女游客喜欢?他喜欢就是他喜欢,别扯游客和女游客。心里想着色情就是色情,谁也没说你有啥毛病不是?非要用文化遮挡一下,何必呢!郭德纲说了:尿裤子就说尿裤子了,没人笑话你,干嘛非要说吃鲍鱼不小心掉了把裤子弄脏了?
有个文化人儿、学者说,他支持这种裸体拉纤,因为起码可以扩大神农溪的知名度。这话要是当地老百姓说,无可指责。据说当地老百姓有的人也很愿意脱光了拉纤,这同样无可指责,民生多艰,也是无可奈何。但出自学者之口,以文化的名义脱别人的裤子,就可想而知我们有些所谓学者给自己的定位有多么低级!这个话你要是说不清就别说,“子不语”不行吗?现在很多学者的良心良知和基本素质都被实用和功利主义煨烂了,骨头都酥了,且不说“喻以利”,比“喻以利”者还眼冒金星,拼命教人不择手段地牟利。
以游客需求的名义、以文化的名义、以外国游客需求的名义脱纤夫们的裤子,说游客是上帝、是给当地经济发展带来财源的财神。这种势利的的说法如果有道理、可行的话,那么,可不可以这样推算——
可不可以这样推算——
小脚——小脚据说也是中国传统文化,外国人也很想看吧?那就在旅游景区弄他百儿八十个女孩子,把脚骨头掰折了,缠上,三寸金莲儿呢,年纪轻轻让她们颤颤巍巍地到处晃荡,行吗?
可不可以这样推算——
太监——故宫不没有太监了吗?那恢复太监文化吧?也招聘一些愿意从事该行业的男子,卡吧裤里来一刀,阉割他百儿八十个,穿着太监的衣服在故宫里当值,见人就扬拂尘、说话翘兰花指,行吗?
可不可以这样推算——
沉潭——南方有的地方,过去对偷情的男女,实行残酷的惩罚:沉潭、浸猪笼,那么这也是你们所谓的文化吧?游客要看!怎么办?把那谁和那谁谁,都抓起来,装入猪笼,浸到深水潭里去,游客在岸上看活人在水里挣扎扑腾,一会儿深潭就恢复了平静,特刺激,行吗?
还有,有的地方,解放前还实行几年一次的杀人祭天——这还真是人家的文化,把这玩意儿也恢复了,行吗?
你们不是说文化嘛!以恢复啥文化的名义嘛!以扩大知名的名义嘛!以刺激旅游业的伟大名义嘛!
我不为神农溪的纤夫们感到可笑,可笑的是那些衣冠楚楚的文化人儿。以文化的名义脱别人的裤子,以旅游的名义满足窥阴癖,这就叫雷人吧?或者叫衣冠那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