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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弥、比丘生活的轨范

(2013-01-01 15: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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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门寺佛学院

教育

 沙弥生活的轨范

    本来,沙弥之在佛陀的教团中出现,是在佛陀成道后第五年,由于他的儿子,少年罗侯罗的出家而来,所以是出现在比丘之后。现在为了由沙弥的戒律,到比丘戒的由简入繁,便于叙述起见,所以先介绍沙弥的生活轨范。

  沙弥的生活轨范,共有十条守则,名为沙弥十戒,是从五戒的基础上,加了五条与世间俗欲隔离的规定,而成为养成出家人格的训练。因为,要使凡夫众生,从滔滔的人欲洪流之中抽出身来,便不得不先以自我的意志远离物欲,最后才能达到无欲的境地。

  仅守在家的五戒,虽也能够到达无欲的边缘,然对于夫妇关系的淫欲未断,终究尚差一步。当然,如果能以在家身分而守出家的戒律,也能达到离欲无欲的目的。

  现在,将十戒的名目,条列如下:

  (1)不杀害有情:此与素食思想虽有关连,但却并不等于规定素食,而是规定不得杀生。

  (2) 不偷盗他人财物:乃至一针一线。

  (3) 断绝男女的淫事:此与五戒所不同者,乃是由不邪淫而进为不淫。

  (4) 不妄语:此与五戒的相同。

  (5) 不饮酒:亦与五戒的相同。

  (6) 不非时食:过了日中之后,不得进食,这是印度当时,各沙门团的共同原则,也是出家人的共通生活方式的一种。

  (7) 不用花鬘等的一切装饰,也不得以香水、香油等物擦脸涂身:这是为了避免虚荣心,以及男女之间的相互诱惑而制。

  (8) 不得自作歌舞、音乐、伎艺等的世俗游戏,亦不得存心去观赏世俗的歌舞、音乐和伎艺等的演唱:此乃为了不使已经出家的身心,再为世俗的娱乐所迷,引发贪恋俗情的心理。

  (9) 不坐卧华美轻软而高贵的床座:为免引起高傲心和舒适感,而忘了生死的苦恼,所以应当卧坐坚硬低下的床座。

  (10) 不为自己保持金钱:出家的人,应该常处于物质生活的贫穷之中,不储蓄金钱,也不手持金钱等的财宝,目的是为灭除对于身外之物的贪求之心,若有一念贪求存在,他便无法进入解脱之门。不过,为了教团大众的生活,以及寺院经营的维持,保持金钱,不为过失。

  这是出家沙弥的戒律,也是进入解脱之门的守则。但是,在家的信徒,也有学习出家戒律和体验出家生活的机会,即是逢到每月的斋日即是布萨日(upavasatha),依现代而言,也可称作佛教的假日或节日吧!在家的信徒,可在那天的一日一夜中,守持沙弥十戒中的前八条,称为八关斋戒。

  至于沙弥尼戒,和沙弥戒相同。所不同的是沙弥依止比丘而住,为比丘当侍者,并且学习比丘的威仪;沙弥尼依止比丘尼而住,为比丘尼当侍者,并且学习比丘尼的威仪。

 

比丘生活的轨范

上面所说的沙弥十戒,若从字面上看,它是为沙弥所定的戒律;即使从教团的形式上看,也是沙弥所守的戒律。但是,若从戒律的成立史和教团的发展史上考察起来,即可明白,沙弥一词,是由沙门而来,沙弥十戒,本为释迦座下的沙门大众的生活轨范,是最初佛教教团的共同守则。

  后来释尊座下的出家弟子,越来越多,早年出家的弟子们,也收了弟子,分子就渐渐地复杂起来,仅靠十条生活守则,已感不够处理教团中所发生的问题了。当弟子之中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时,便去请示佛陀,佛陀亲自处理之后,便成为新的案例,新问题继续发生,新案例也陆续增加,直到佛陀入灭之时为止,有关比丘生活的案例,已达二百五十件左右,这便构成了比丘的戒律。凡是比丘,一律要循著这些规定来处理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问题。至于沙弥,因为年龄尚小,成年人的许多案例,尚不能适用,所以仅有基本的十条戒律就够了。

  在比丘戒的二百五十条之中,也包含了沙弥的十戒,不过已将十戒分别安置在五篇七聚之中了。所谓五篇,即是犯戒的五等罪行,七聚是犯戒的七项罪名。这是佛教律令的独特的分类法。五篇之中,最重的罪行是波罗夷(parajika),共有四条,即是行淫、偷盗、杀人、大妄语,犯此四条的任何一条,便自然失去出家人的资格。其次依序为僧残、波逸提、波罗提提舍尼、突吉罗。以突吉罗的罪行最轻。除了波罗夷罪,均可根据规定,向大众之前坦白忏悔,最轻的突吉罗罪,只要自己生起悔过之心就好。

  正因为犯了过失要向大众或数人之前忏悔,有的人犯了过失,自己不知轻重,而须他人来当众检讨,所以教团之中,也有了由共住的大众来共处理一切问题的规则,名之为羯磨作法,用现代语说,大概可以称为议事规程吧。这种方式,在今天看来,没有什么稀奇,但在二千五百多年以前的印度社会中,用全民民主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的民主思想,除了佛陀的教团之外,是从未有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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