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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CA】美国金融机构已开始收集和申报中国居民在美账户信息

(2017-07-20 07:28:40)
分类: CRS FATCA 情报交换

原创 2017-07-09 科林 科林的税言碎语

【本公众号有关国际税务透明的所有文章均属科林原创,属科林基于此前在英属避税岛工作和生活的个人经验总结和私下研究所得,不具任何政治、商业或者学术目的,仅供娱乐和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和税务意见。本公众号除依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文件资料以及相关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外,不参考、不借鉴、不引用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的观点和文章。转载必须显著注明公众号出处!

公众号后台仍收到不少朋友问有关美国FATCA下信息申报的问题,说未来中国即便与美国签署了FATCA协议,是不是我在美国的账户信息也不用担心,肯定不会被申报给中国政府?有的说他们已经问了专业的律师和顾问,美国的FATCA就是单向信息交换,美国政府只接收信息,不提供信息。

对于这类问题,我一律没有回复(的确平时比较忙,抱歉😞)。其实科林在2017120日推送的《奥巴马下台,他的海外纳税法案FATCA将何去何从?》一文中已经讨论过FATCA是双边交换还是单边交换的问题。在此,科林再总结下个人观点,供参考:

1 美国2012年已经立法,要求美国金融机构从201311日开始收集和申报外国居民在美存款利息相关信息。(可直接理解为存款账户信息)

2 美国已经在20159月成功与其他相关FATCA伙伴国实现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对等交换,但是美国交换的信息限于存款账户信息。

3 美国金融机构从2013年就已经开始收集和申报中国居民在美存款账户信息,并且美国与中国已在2014年达成FATCA协议模式一实质一致,未来正式签署后,美国政府可以直接把已经掌握的中国居民在在美存款账户信息交换给中国政府。

4 面临国内和国际压力,美国政府已经数次建议国会将对外交换信息从存款账户扩展到其他账户,但是至今没有实质立法进展。但是全面对等的账户信息交换是大趋势,不可阻挡。理由很简单,只收信息不发信息,就不能好好一起玩耍了。

以下,科林再把此前发布的一篇介绍FATCA前世今生的文章附上,并做了相应更新,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

奥巴马为何要FATCA

其实没有啥高深的理论原因,也请不要相信政客们关于促进税收公平,维护人类正义的屁话(反正我是不信),原因简单直接,就是政府缺钱。

2008年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重创美国经济。然而西方国家的政治经济关系似乎就是这个样子的:经济不景气,政府税收就减少,政府收入减少,用之于民的公共福利开支也会减少,用之于民的部分减少,老百姓就要上街造反,老百姓上街造反的太多,政府就要下台(当然也可以开坦克镇压),重新选一个能搞好经济提升就业率的新政府。既然是这样的话,奥巴马政府通过FATCA把手伸向美国富人的口袋也就不难理解了。

FATCA下信息交换的两套模式-单边 or 双边?

FATCA是美国国会2010年通过的本国法律,属国内法,其本身并不涉及到单边交换和双边交换的问题,因为外国营业的金融机构是没有当然的义务遵守你美国的国内法规要求的。也正是为了解决这个法律障碍,美国财政部基于《法案》内容和财政部制定的《FATCA实施法规》出台了两套不同的《政府间协议》(IGA),即模式一和模式二。通过与其他国家签订税收情报交换政府间协议的方式,将美国国内FATCA下的合规义务强加于外国的金融机构,以此解决跨国间FATCA信息自动交换的法律障碍。

当然,对于不愿意加入FATCA游戏规则的,美国也有自己的流氓政策,即对于不配合的外国金融机构,其来源于美国的包括股息、利息在内的收入将会被强加30%的预提所得税作为惩罚。

 

模式一

 

在模式一下,外国金融机构将信息报送给本国政府,然后由本国政府把信息传递给美国政府。至于美国金融机构是否有义务把信息申报给美国政府,然后由美国政府对等地交换给外国政府,那就要看该模式一是属于双边模式还是单边模式。 

 

如果外国政府觉得没有必要让美国对等地交换信息,可能选择的就是单边模式,例如开曼群岛,阿联酋就是此类,人家自己本身就是避税天堂或者不征收所得税,也不关心自己的居民跑到美国去隐藏资产逃税。当然大部分国家选择的都是模式一下的双边交换模式,如我天朝上国,以及欧盟的大部分国家。

 

模式二

 

模式二比较直接,外国的金融机构直接与美国国税局IRS签订协议,把信息申报给IRS。这里面并不涉及到政府间是单边还是双边交换信息的问题,因为外国政府并没有参与到FATCA信息交换程序中。像日本,伊拉克,台湾,百慕大,香港和瑞士等都是签订的模式二。

 

美国已于2015年将账户信息传递给伙伴国

 

上面讲了,如果选择与美国签署IGA模式一下的双边模式,那么美国的金融机构应当有义务把账户信息申报给美国政府,然后由其对等地将信息传递给外国政府。但是目前,这种对等的双边交换并没有完全实现。为什么说是没有完全实现?分两个层面来理解:

 

FATCA双边交换已经实现

 

早在十几年前欧盟在搞跨国间的存款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也就是所谓的EUSD)时,美国其实就已经在有所行动了,只是一直拖到了2012年,美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才正式发布了有关外国人存款利息信息申报的最终法规,即TD9584号文件(Guidance on Reporting Interest Paid to Nonresident Aliens), 并将其并入美国所得税条例。 根据TD9584号文件,201311日开始,美国金融机构必须将其管理的部分外国居民持有存款账户的利息信息定期申报给美国国家税务局IRS

 

对于具体的信息申报程序,美国国税局发布了《税收程序规定(2012-24号)》,列出了第一批需要申报利息信息的国家名单。美国金融机构则依据外国居民提供的W-8BEN表格里的住址信息来判定其是否属于所列国家的居民,是否需要申报。当然,方便起见,美国金融机构也可以选择将所有的外国居民持有账户的利息信息都申报给IRS。此后,美国国税局根据FATCA协议签订情形,对于需申报国家名单进行了后续更新,目前最新的一版是《税收程序规定(2016-56号)》,其列出的需申报国家名单包括:

 

安提瓜和巴布达,阿鲁巴,澳大利亚,奥地利,阿塞拜疆,孟加拉国,巴巴多斯,比利时,百慕大,巴西,英属维尔京群岛,保加利亚,加拿大,开曼群岛,中国,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克罗地亚,库拉索,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多米尼加,多明尼加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直布罗陀,希腊,格林纳达,根西岛,圭亚那,洪都拉斯,香港,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爱尔兰,马恩岛,以色列,意大利,牙买加,日本,泽西岛,哈萨克斯坦,韩国,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马绍尔群岛,毛里求斯,墨西哥,摩纳哥,摩洛哥,荷兰,荷兰岛屿:博内尔岛,萨巴岛和圣尤斯图斯,新西兰,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圣卢西亚,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斯里兰卡,圣马丁(荷兰),瑞典,瑞士,泰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乌克兰,英国,委内瑞拉。

 

但是需申报国居民的信息报上来以后,美国政府并不一定会当然地传递给其他国家,而只有那些在信息保密和安全方面达到美国标准的国家才可能收到这些涉税信息。这些国家包括:

 

澳大利亚,阿塞拜疆,巴西,加拿大,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直布罗陀,根西岛,匈牙利,冰岛,印度,爱尔兰,马恩岛,以色列,意大利,牙买加,泽西岛,韩国,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圣卢西亚,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英国

 

FATCA201471日正式开始生效实施,按照美国与FATCA伙伴国(例如英国)签订的政府间协议,第一次双边自动信息交换应在20159月日之前完成。值得关注的是,201510月份美国国税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自己给自己道喜,即IRS Announces Key Milestone in FATCA Implementation; U.S. Begins Reciprocal Automatic Exchange of Tax Information under Intergovernmental Agreements正式宣布美国开始在政府间协议下开展双边信息自动交换。 

 

美国暂时还不能实现对等双边交换

 

尽管美国已经开始向其FATCA伙伴国传递信息,但是这只是在FATCA下所有需申报信息中最为简单和直接的一类存款账户信息,并不包括托管账户,保险账户,投资机构股权权益和债权权益等其他更为复杂和重要的账户信息。目前美国国内并没有相应的法规支持除存款账户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的自动申报和交换。

 

为了实现双边交换,奥巴马一直在努力

 

有人说,美国政府实施FATCA就是为了想让美国变成另一个避税天堂,如果你不认真看书就得出这个结论,那就真是错怪奥巴马了。自2014FATCA在全球实施以来,奥巴马政府在每年给国会的财政预算法案之税改意见绿皮书(General Explanations of the Administration’s Fiscal Year 20** Revenue Proposals) 中都有建议要在存款账户申报和交换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将其他FATCA下的账户信息也纳入进来。可惜的是,再NB的民主党总统也拧不过共和党把控的人民代表大会,奥巴马年年建议,年年都是然并卵。直到现在,美国国内有关FATCA下对等信息自动交换的立法仍没有实质进展。特朗普上台后,其三页纸的税改方案,也并没对此事进行明确,未来局势还有待观察。但是科林个人预计,在CRS在全球搞得热火朝天的今天,美国未来要么抛弃FATCA投奔CRS(可能性很小),不然实现FATCA下彻底的对等信息交换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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