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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审查促BEPS“最低标准”落实

(2017-03-16 08:41:10)
分类: BEPS计划及其落实

2017-03-14 09:16转让定价先锋

来源:中国税务报2017314 刘英

    201721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两份经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包容性框架通过的重要文件,分别奠定了BEPS13号行动计划中国别报告同业审查和第5号行动计划中透明度框架同业审查的基础。
同业审查确保统一标准实施
   
13号行动计划中国别报告标准和第5号行动计划中义务性自发税收裁定信息交换标准属于BEPS最低标准,所有签署加入BEPS计划的国家都应当采用。BEPS最低标准共有四项,另外两项标准要求各国采取措施,提高解决跨境税收争议的效率,防止税收协定优惠不当授予。
    OECD
21日发布的重要文件中表示,为了保证BEPS“最低标准得以及时准确实施,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每项最低标准都要接受同业审查。同业审查的目的是保证统一标准的有效实施。同业审查应当以明确的方式进行,以风险领域为着力点,保证税收裁判的公平公正,并且保证基础信息充足。所有OECD成员国中签署了BEPS“包容性框架的国家,都承诺实施最低标准并加入同业审查。
    OECD
发布的同业审查文件着重介绍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同业审查的范围和标准。同业审查将以一系列标准来评估提高透明度的实施。各国税务当局为了表明已经正当实施标准,需要说明其已经完成的各项工作要素,这些要素即构成上述评估标准,也就是同业审查的审查范围。二是同业审查采用的工作方法。各国完成同业审查的程序性机制应当按照统一的方法进行,包括相关信息收集程序、报告准备与审批、修正与解释、审查结果公布以及后续程序等。
   
国别报告促进政府间信息交换
    
国别报告计划OECD关于BEPS15个行动计划当中的第13项,要求企业向税务部门报告跨国公司在每一个从事经营活动的国家缴纳的税款金额和取得的利润额,要求各国在保证机密性的同时自觉与他国政府交换这些信息。国别报告旨在为税务部门提 供理解跨国公司的活动、评估转让定价风险所需要的信息。
   
对国别报告的同业审查将由特设联合工作第六小组负责,也就是国别报告工作小组。对国别报告的同业审查主要包括三个关键指标,一是国内法律和行政管理框架,二是信息交换,三是国别报告的保密性和合理利用。国内法律和行政管理框架包括母公司的申报义务、母公司申报的范围和期限、地区申报义务的限制条件、代理申报下地区申报的限制,以及相关政策的有效实施。
   
考虑到各国将逐步推进上述三个关键指标,对国别报告标准落实情况的同业审查将分阶段进行。2016年和2017年,各国将从国内法律、行政管理框架和信息交换工具方面落实标准,2018年中将进行国别报告的国际交换,并最终将这些报告运用到2018年下半年开始的税收遵从活动。如此,同业审查可在国别报告各项要素实施之时进行评估,尽早发现最低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同时为各国在必要时尽早采取补救措施提供契机。
   
国别报告工作小组可以按年向BEPS包容性框架进行报告,将前次审查以后发生的变化以及各国针对包容性框架提出建议进行的后续行动,纳入本年的同业审查。
   
文件对国别报告标准进行同业审核需要采集的信息、报告讨论与通过流程、修订与解释以及同业审查文件的保密性进行对规定。从2017年起,所有参与BEPS包容性框架的成员国以及与此项工作相关的非成员国国家都将进行年度同业审查。
   
提高透明度标准落实的同业审查
   
第五号行动计划是BEPS计划的另一项独立行动项目,旨在打击有害税收,阐述了提高透明度的框架。提高透明度的同业审查将由有害税收实践论坛(Forum on Harmful Tax Practices “FHTP”)承担。对税收优惠制度的同业审查根据FHTP的已有流程进行。FHTP按年向BEPS包容性框架提交其同业审查报告。
   
提高透明度进行同业审查的审查范围分为四个方面,分别是信息收集流程、信息交换、接收信息的保密以及数据统计,这些正是透明度框架的四个关键要素。
   
根据文件规定,相关数据要通过统一的问卷调查采集,要求同时向待审查的国家以及其他成员国(即BEPS包容性框架的其他成员国)发放问卷。同业审查报告分为两个层次,首先是简介和综合摘要,解释透明度框架同业审查的背景,审查涉及的国家以及已审查国家在审查年份取得的进步;其次是分国别审查报告以及对各国的建议,分国别报告包括标准实施概述、信息收集流程、信息交换、保密性,以及对同业审查的反馈。
   
所有BEPS包容性框架的成员国都要按年接受遵守透明度框架的评估,但是当某一成员国未作出任何透明度框架内的裁定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并无需完成同业审查流程。2017年将进行第一次审查,仅涉及20161月到201612月期间OECD国家以及G20国家透明度框架的实施情况。第二次审查在2018年,审查各国2017年透明度框架的落实情况,对OECD国家以及G20国家而言则是更新原审查报告,只涉及标准实施上的变化、针对建议采取的相关措施以及数据统计分析的更新。而对2017年加入BEPS包容度框架的新成员,2018年度审查将是他们的首次审查。第三次审查在2019年。对于在2017年通知FHTP需要更长的时间落实透明度框架的非G20、非金融中心的发展中国家,2019年度审查将是他们的首次审查。第四次审查在2020年,而且仅仅是更新审查,除非是从未进行过审查的FHTP成员国。根据目前BEPS包容性框架的授权,2020年以后进行的任何后续审查将要经过 BEPS包容性框架的一致通过。

    目前,OECD正在紧密关注各国动向,确保各国遵守新的国际税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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