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新京报》报道,11月7日郑州市公安局发布消息,全市10个公安分局全部取消,与原来的114个派出所整合,成立29个派出所,延用60多年的公安管理模式成为历史。这件事情引发的关注和震动都不小,各方评论也很多,今天快报上一个民警对此事评论说,分局工作很忙,为什么这么忙,上级机关有的部门,分局一级必须有,一方面基层警力匮乏,另一方面一些机关人员忙于上传下达。目前大多数公安机关警力都不足,因此取消分局指挥阶层,减少机关设置的好处显而易见,把更多的警察摆到街面上,既便于及时准确地应对复杂的社会治安环境和百姓求助,同时对树立警察良好形象以及打击犯罪也是十分有利。警力下沉是百姓的期待,也是基层警察的期待。“警力下沉”切不可成了花架子,把派出所当成分局来看待,上面有的部门派出所也必须有,在派出所内形成一个无形的指挥阶层,那样的话,下沉的警力就成了“水葫芦”,始终沉不到下面去。
其实我认为不止警方,很多基层政府机构都是照着上级政府的机构在设置,上级政府有一个部门下级政府就有对应的部门,可实际上并非所有的基层政府都需要如此。比如省政府里有体育局,市政府里就有体育局,可是区县一级政府里设置体育局的必要性有多大呢?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都有宣传处,可是分局设宣传科的必要性有多大呢?这些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人去做就行了,为什么非常设立一个部门不可呢?除了多出来几个“师长旅长”,效率只会更加低下。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看提高效率的途径之一是在机构设置上施行扁平化管理,但实际上长期以来我们的政府机构设置不仅没有做到这一点,机构反而越来越庞大。有一件工作便设一个机构已经成了一个行政顽症,所以郑州警方的改革尝试是可贵的。
本来我认为,所有人都应该对郑州公安局的这项机构改革是欢迎的。因为精简机构,更多地直接服务民众既是老百姓的期待,也是政府工作的目标,但是今天早上央广新闻就此事采访一位业内人士,对方非常含糊暧昧地说“郑州这样的改革效果如何还很难说,还需要观察”,这位人士还表示“有的地方还把派出所改成分局呢,效果都很难说。”尽管这位业内人士的话放到桌面上没什么错,可是那种不愿表态的暧昧态度,耐人寻味。这个采访给人们提了一个醒:任何一项改革都会遇到阻力,这些阻力来自于既得利益团体。比如,郑州公安局撤销分局建制,那一大批现在分局的领导心里都能接受吗?台面上的话人人都会说,都知道怎么说,可心里究竟怎么想,究竟是否支持这样的改革恐怕就很难说了。行政制度、机构改革是我们改革事业的重中之重,所以对于郑州公安局进行这样尝试舆论应该多一些善意和支持,即便在改革中遇到了问题,也应该多一些宽容,因为精简机构改革的目标没有错,大方向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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