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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微博营销”

(2011-09-18 13: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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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且不论“微博”是否真的开启了人类的“自媒体时代”,做为一种崭新而未固化的媒体表现形态,它的传播方式、速度和影响都是非常值得研究的。特别是从市场营销推广的角度看,它的确像一块人人都有可能看到的无形而巨大的广告牌。

从发布者的角度讲,“微博”首先是免费的。即,它不像报纸、电视、广播、户外等传统媒体产生高昂的广告费用。

    《新周刊》应该说非常好的利用了“微博”,如下例,它所表现出来的营销意识是积极而含蓄的。即,它坚持天天多条次的向它的“粉丝”传输健康、清新、有意义和价值的信息,在这种有趣的阅读里,积累潜在的《新周刊》读者基数。

 

从受众的心理讲,人们已经厌烦了铺天盖地的功能性、叫卖式广告。“微博营销”究竟应该怎样做才更好,更有效?就形式和内容看,《新周刊》这样做应该是非常值得赞赏的。

    毫无疑问,不管“微博”怎样以“自媒体”自居,个人与个人的“微博”力量之间的差异性是非常大的。如下例,著名相声演员郭德钢的粉丝数高达482.8万多人,即便有一大半的“僵尸粉”,他有可能产生的读者量也是一般传统报纸无法比拟的。换句话说,郭德钢咳嗽一声全国都听得见,他放个屁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在争论是香是臭。

从郭美美到动车追尾,“微博”的影响力和巨大作用已越来越被公认。因为,它最显著的特点是公开、透明、互动、真实、客观。

而今,利用“微博”公开进行营销推广的例子举不胜举,并且已有大获成功的范例。如下例,“电影失恋33天官方微博”就很值得研究。很明显,这个“微博”是阶段性的,即它是为一部电影专门开的市场营销推广“微博”,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够聚集3.59万粉丝,按照传播“250法则”,它能够影响感染800—1000万人(次)。显然,有什么样的广告宣传形式能够与“微博”的力量同日而语呢? 

我个人认为,无论“微博”的表现形式有多好,它仍然靠内容决胜。即,再虚拟的网络世界也是靠人操纵的。也就是说,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创造与新载体相吻合的新内容呢?如下例,“海底捞”确实抓住了“微博”这个强有力的新载体,这种内容咋一看的确能够产生“很好玩”的影响力。可是,仔细想一下,无论是谁,丢了ipad后,“海底捞”果真会“给他一个惊喜”吗?是的,我注意到,此条“微博”转发量是27198,评论是3990。从广告发布的角度,它达到了传播的期望。但是,这种传播量能否树立企业的形象呢?是不是有品牌的损害呢?我想,如此做法是值得警醒的罢!

事实一再证明,虚假、恶搞、炒作的市场营销行为无论有怎样的一时效果,但从企业营销战略而言,决不是长久之计。可以预见,如果“海底捞”如此营销,它走不远。

一个“微博”就像一个人开办的报纸、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粉丝”是它“发行量”和“收视收听率”的一个参考数据。因为,我们中国人的造假能力太强,所谓“粉丝”水分很大,许多人(包括名人)的“僵尸粉”肯定是其粉丝量的大头。因此,我们不能片面扩大“微博”的市场营销推广力量。从这个角度讲,我觉得,一个或一条微博主要还是看它能够产生怎样的互动,即要看它实际产生了多少条转发和评论。当然,转发和评论一样可以“灌水”,就像传统媒体可以肆意夸大它的发行量和收视率。

不管怎样,“微博”这种新的市场营销推广模式已经存在,刚开始肯定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鱼龙混杂,滥竽充数在所难免,一切浮躁都是必然的。从研究的角度,我们不怕它良莠不齐,不怕它参假使坏,大浪淘沙,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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