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王竞成先生卖诗
(2010-06-26 12: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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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诗歌黄河诗报新事物王竞成文化 |
分类: 雨农评论 |
(本文除黑色字外均出自王竞成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d0e0500100jkui.html)
王竞成心是好的,无非是为了筹钱圆自己在诗歌上的梦想。人们普遍的愿望就是从事自己喜好的工作并从中赚钱,他通过写诗赚钱本无可厚非,但他只是为了一本诗刊,却有可能搅乱大局。
富人为了显示自己的文化底蕴纷纷收藏书,我们好歹还知道那书不是他写的。王竞成这么一做就麻烦了,难道“伪”这个字我们社会诠释的还不好吗?
“博主代写的诗歌如果购买者投到《黄河诗报》一律拒发;不保证参加比赛能够获奖”王竞成这一招太狠毒了,他似乎知道拿着不是自己写的诗去投稿不道德,因此他先说明了,自己的刊物不刊发自己卖的诗。这一规定无疑使《黄河诗报》符合我们的道德要求,而另一方面,我们则会对其他刊物产生信任危机。试想一下,那些诗歌和署名不一致的刊物有多可怕!!这一规定,客观上使《黄河诗报》占有更大的民心,从而开阔市场。
我不是在刁难他,只是客观说一下而已。
王竞成他的心是好的,我看到他后来这么写道:事物的开始总是充满疑问,代写诗歌在古代就已经存在。就像现在一些领导以及一些学者的学术文章,很多都是秘书或学生撰写的。他似乎觉得自己做的不对,他在找借口,找来找去,找到了死了几百年的人,更找到了某些领导,学者来撑腰。这是些什么人?!
代写诗歌在古代已经存在并不一定证明它就正确,父母代替子女操办婚事在古代也存在不是吗?按照王竞成的逻辑,我的终身大事似乎又要决定于父母了。更可笑的是,王竞成似乎看好学者和领导那一套。王竞成你有没有注意到许多人叫你“老师”,你就是这样为人师表的吗?!
辩证法要求我们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新事物虽然要经历质疑,乃至打击,才战胜会旧事物。但并不是接受打击的就一定是新事物。新事物是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具有远大前途和强大生命力的事物。王竞成这业务是随着经济困难才开通的,也会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而停止。它不具有远大前途,根本不是新事物,作为落后的旧事物它不会在质疑中成长,只会消亡!!
柔软的诗歌面对坚硬的现实,
---引自高平①先生诗文“一闪念”。
本博主王竞成开展代写诗歌业务
为集资办诗刊,现在开展代写诗歌业务;此业务仅限于新诗。
(1)题材不限(只要不违背国家法律与社会道德):购买方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要求诗歌基本内容。
(2)以20行为一起步价,20行内一首诗歌500元人民币。20行以上,每增加一行加30元人民币。
(3)博主放弃署名权。保证质量:在公开出版物上达到发表水平(报纸
(4)尤其欢迎代写商业诗歌或单位举办活动集体朗诵的诗歌抑或讴歌时代的主旋律诗歌。
(5)有需要者给博主发纸条或打手机:13366356169。
(6)购买者须先将购买款打入:
电汇:
(7)款到后,每一首诗歌按3天计算完成,完成后及时发货到购买者电子信箱。
(8)本博主遵守职业道德,终生为购买者保密。
精神也是有成本的,有成本的就有价值;有价值的东西就可以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