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值得尊重的人民律师
(2024-05-03 22:17:39)所有的人应该都希望在服务他人的同时能够获得对方的尊重,那到底什么样的律师值得人们尊重呢?
我认为,值得人们尊重的刑辩律师只是那些真正的人民律师,其通过明理明法助人为权利而斗争,即使做不到“为生民立命”,亦全力为刑事法治呐喊,努力维护人权,真心为人民服务。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面对的是拥有公权力的公检法工作人员,律师只能以法律为武器通过明理明法的辩护去维护委托人的权利,但却很可能一次又一次挫败。如果没有战斗到底、一辩到底的精神,几乎不可能期望辩护工作能够对委托人有所助益。
我们看到90%以上的冤错案件中,不仅被告人始终不认罪,而且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亦同时为其做无罪辩护,但最终当事人还是被起诉和定罪。毋庸置疑,如果没有负责、专业的辩护律师的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很难有所保障,尤其是那些被冤枉的无辜之人。
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应该认罪认罚,其实也最需要专业律师给予指导和帮助,否则,没有犯罪的人可能会不情愿地去认罪认罚,而真正犯了罪的人却可能故意不去认罪认罚。
辩护律师天然地是为权利而斗争的产物。我们都认为公权力机关的工作人员理所应当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但事实证明,有一些公职人员却习惯了滥用职权,习惯了以权压人,习惯了敷衍塞责,习惯了主观臆断……普通公民遇到这些工作人员,如果没有律师的法律帮助,后果真的令人难以想象。
如今,我深感一个好的刑辩律师不仅是当事人之福,也是社会和国家之幸。我日益坚信,律师——尤其是刑辩律师——在刑事司法体系之中不可或缺。我对“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江平语)的断言亦甚是佩服。而对于亚伦·德肖维茨所言“在我看来,没有一个头衔能比辩护律师更崇高可敬了”这句话,我也逐渐能在某种程度上予以理解和接受。
五四青年节之际,想到震烁古今的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平凡一生,奋斗一生,无悔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