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6: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
(2017-04-11 13:04:02)| 分类: 学校文件 |
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国教督办【2017】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学校的体育工作,切实加强体卫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增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扎扎实实开展各类体育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领导小组”。
组
副组长:吕朝远
成
二、科学管理
为保证全校师生遵照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学校的体育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体锻一小时,提出如下实施要求:
1.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要求各班级制定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活动时间规定、合理安排体育活动内容、切实提供活动保障。将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开足开齐体育课,严格落实大课间、集体体育活动。
2.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实行多平台公示学校向社会公布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监督电话,同时利用学校公示栏、家长会等平台做好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及时核查、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建立科学评价机制,落实专项督导把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列为专项督导的内容,健全学校体育专项督导制度。学校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到校必查的方式,每年对学校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和多平台公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工作的学校责成限期整改。
4.学校自查,落实整改。各学校根据各级文件精神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对照自查表,认真自查,找出问题,寻找解决方法,切实保证每天一小时活动的实施。
5.督导通报,整改复查。领导小组定期将督查和抽查结果及时在学校予以通报和公布,各班要根据学校和上级督导机构提出的督导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学校对被督导班级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评价考核
1.各班要将学生参与校园体育活动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如实记录并给予评价。
2.学校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对没有认真执行规定的,在年度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3.明确校长为组织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第一负责人,对认真组织开展一小时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明显改善的班级及其相关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于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展不好的班级,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四、条件保障
1.学校科学核定体育教师工作量,将体育活动课、课间操、体育竞赛、课外体育活动组织、运动队训练和管理等折算成课时,计入体育教师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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