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2024-11-19 16:15:18)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是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意见》提出哪些要求?一是为便于基层准确认定和把握,将流动党员界定为因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发生变化,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活动的党员。二是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对流出党员、流入党员进行登记,运用信息手段督促流动党员向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及时报到。三是区分不同情形,对规范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四是按照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原则,针对流动党员不同情形,分别提出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具体要求。流动党员党组织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意见》从注重规范建设和日常管理的角度,对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提出3方面要求:一是规范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明确在流动党员人数较多、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单位,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可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并对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方式、隶属关系等提出要求。二是明确流动党员党组织职责任务,主要包括加强流动党员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管理,开展政治学习,组织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同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联系,通报民主评议以及日常表现情况,做好接收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等工作;做好流动人员的团结凝聚和联系服务工作。三是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运行管理,要求对流动党员党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加强规范管理,选优配强流动党员党组织负责人,强化服务保障,推动积极发挥作用。
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双联双管”机制,可以确保流动党员无论身处何地,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它要求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承担起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责任,形成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的双向互动和双重管理,确保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中,通过开展大规模培训党员工作,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创新党员发挥作用载体,建立关心关爱党员机制,实现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常态化。针对流动党员分散性和流动性大的实际,坚持网络送学、集中补学相结合,建立网上课堂,定期推送学习篇目、分享学习体会,充分利用节假日集中返乡探亲契机,以党建阵地为依托,有计划组织开展政策理论、专业技能、法律常识等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流动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能力水平。组织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每半年开展1次工作会商,定期了解流动党员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构建“1+1”“1+N”党员结对互助机制,实行“两谈两询两访”工作模式,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对子,为流动党员提供政策解读、就业指导、维权服务、走访关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