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言旧邦关于实验句式的讨论
(2014-01-12 22:39:37)分类: 诗词论稿 |
小金:
(在恨比春深《咏怀》主题帖下,因“生命或读书”句而发)正好请教一下恨比春深老师:XX或XX、XX之XX,这样的不完整(无谓语)句,是有古例的呢?还是文言实验的一种突破?过去看见嘘堂或仿嘘堂的作品中用得较多。前几天在一首叫《地铁行》的古体里看见一上来就连着四个,后面接着的几个可以看作是倒装,就不算了。五言中经常有上下两句连起来组成一个完整句的。另外中文诗里逻辑主语经常省略(这给英译汉诗带来一定的困难),这是普遍的。英文的语法比中文严一些,没有动词不成句。
黄金颊: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帝高阳之苗裔兮”。及“自由之白日,秘密我已悉”“飞翔在棘丛,隐秘之公社”(嘘堂),个人感觉意义更在于语序重组带来的“类强调句式”效果和节奏感。
“鸡声茅店月”“枯藤老树昏鸦”。及“灼喉之铁腥,射目之地气。巨灵之触手,微生之总汇”(天台),则用“之”来调适音、义容量的扩大。
“生命或读书”“革命或隐居”。按我理解,此“或”是副词而非连词(恨按:后改为“连词”),“革命或(以)隐居(之方式进行)”。
江西派诗中已大量学习古文句法,小金兄所言,在我看来是文言实验于白话语境中的类似延续。
“鸡声茅店月”“枯藤老树昏鸦”。及“灼喉之铁腥,射目之地气。巨灵之触手,微生之总汇”(天台),则用“之”来调适音、义容量的扩大。
“生命或读书”“革命或隐居”。按我理解,此“或”是副词而非连词(恨按:后改为“连词”),“革命或(以)隐居(之方式进行)”。
江西派诗中已大量学习古文句法,小金兄所言,在我看来是文言实验于白话语境中的类似延续。
恨比春深:
小金兄请勿客气。
一、之字若不做动词,就俺目前所见,至少在有唐以前是没有“XX或XX(生命或读书)”、“XX之XX(自由之白日)”这种句式的。兄谓之不完整句,王力先生则作不完全句。类似的句式有:“双阙百余尺”,“今日良宴会”,“仙人王子乔”。
二、“自由之白日”,前后两个名词组,前为后之定语,古人一定会写成“仙人王子乔”这样。而“革命或隐居”,也是前后两个名词组,平行同位。但俺的理解与黄兄不同,俺认为毋宁将“或”作动词“或是”解,“(当下)革命(于我)也许(只能)是隐居”,这是直接的句式结构。但这与黄兄所言并无根本矛盾,“革命或(以)隐居(之方式进行)”,是就其义。两者乃表里关系。
三、试着研究这两种句式的发生与存在,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先说发生。
“自由之白日”的发生,俺认为,其因在古散文,其缘在今白话。“XX之XX”,显然不是诗的句式,在诗中古人是作“双阙百余尺”,“今日良宴会”,“仙人王子乔”的。而这于古散文中在在皆是,毋庸赘言。此其因。但是,从“XX之XX”到“自由之白日”,又有白话的影响际会其中。五古是以单音节词为句式和节奏基础的,单音节词在每句五个字的空间里可以较为便宜地实现腾挪跳转。而“自由”、“白日”两个双音节词,缩小了这种空间。残余的、不够腾转空间只能简单地用类似“之”这样的词填补。或曰,“自由”、“白日”也并非今言,古已有之。但,作者使之承载的意义是古所未有的,更多的连脐于西学。于是,毋宁说这是两个现代词汇。此其缘。
“革命或隐居”、“生命或读书”的发生,相对没那么复杂。试将“或”置换为“惟”,词性相同,一作也许是,一作只能是,只有判断程度的不同,没有根本的区别。
再说存在。
“自由之白日”及“革命或隐居”/“生命或读书”两种句式的存在意义,一、根源于故国之文言,二、容纳时代之文明,三、诚如黄兄所言,“语序重组带来的‘类强调句式’效果和节奏感”,“来调适音、义容量的扩大”。
另及。
二、“自由之白日”,前后两个名词组,前为后之定语,古人一定会写成“仙人王子乔”这样。而“革命或隐居”,也是前后两个名词组,平行同位。但俺的理解与黄兄不同,俺认为毋宁将“或”作动词“或是”解,“(当下)革命(于我)也许(只能)是隐居”,这是直接的句式结构。但这与黄兄所言并无根本矛盾,“革命或(以)隐居(之方式进行)”,是就其义。两者乃表里关系。
三、试着研究这两种句式的发生与存在,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先说发生。
“自由之白日”的发生,俺认为,其因在古散文,其缘在今白话。“XX之XX”,显然不是诗的句式,在诗中古人是作“双阙百余尺”,“今日良宴会”,“仙人王子乔”的。而这于古散文中在在皆是,毋庸赘言。此其因。但是,从“XX之XX”到“自由之白日”,又有白话的影响际会其中。五古是以单音节词为句式和节奏基础的,单音节词在每句五个字的空间里可以较为便宜地实现腾挪跳转。而“自由”、“白日”两个双音节词,缩小了这种空间。残余的、不够腾转空间只能简单地用类似“之”这样的词填补。或曰,“自由”、“白日”也并非今言,古已有之。但,作者使之承载的意义是古所未有的,更多的连脐于西学。于是,毋宁说这是两个现代词汇。此其缘。
“革命或隐居”、“生命或读书”的发生,相对没那么复杂。试将“或”置换为“惟”,词性相同,一作也许是,一作只能是,只有判断程度的不同,没有根本的区别。
再说存在。
“自由之白日”及“革命或隐居”/“生命或读书”两种句式的存在意义,一、根源于故国之文言,二、容纳时代之文明,三、诚如黄兄所言,“语序重组带来的‘类强调句式’效果和节奏感”,“来调适音、义容量的扩大”。
另及。
在中国文言诗中,主语、谓语的省略,是为了实现其节奏、结构、跳跃及比兴(此处不展开),而翻译成英文时却需要把这些省略的东西补充上来,一则文本解读、传达上有难度,二则味道失之太半。所以,西诗骨子里与白话诗是一个族谱的。白话诗在吾国,早期主谓齐全,而跳跃性小,易乏美感;后来起了朦胧诗,大抵是以比兴、意识流等增加其跳跃性(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可惜俺没有时间)。
在俺看来,“自由之白日”,用“之”连接两个定语修饰关系本就明确的名词,实是减少了传统句法(仙人王子乔等)的跳跃性,根本上成了散文句法(当然,早期古散文与诗是同源的,但到了两汉魏晋,不可辩驳,两者确是分流了)。所以,单就这一点来说,俺并不支持这样的句式。但是,它在结构上的变化,多少调整了句子的节奏,容纳了新的信息,这才有了上述之“存在”价值。
小金:
在俺看来,“自由之白日”,用“之”连接两个定语修饰关系本就明确的名词,实是减少了传统句法(仙人王子乔等)的跳跃性,根本上成了散文句法(当然,早期古散文与诗是同源的,但到了两汉魏晋,不可辩驳,两者确是分流了)。所以,单就这一点来说,俺并不支持这样的句式。但是,它在结构上的变化,多少调整了句子的节奏,容纳了新的信息,这才有了上述之“存在”价值。
小金:
谢谢黄金颊!到诗里去抠语法,本来是有些无聊的。但有时想到翻译,或想到要有个说法,就不得不去钻一下牛角尖。我现在想一下,大约汉诗里的不完整句都能看作某些成分被省略。“羔羊之皮,素丝五紽”,可以理解成“羔羊的皮上,(有)素丝五紽”。“帝高阳之苗裔兮”,我小时候一直误解为“帝(是)高阳之苗裔”,后来看了注解才知道应为“(我是)帝高阳之苗裔”。
“自由之白日,秘密我已悉”,我现在觉得意思是完整的,只是有倒装;应理解为“我已知悉了关于自由的白日的秘密”。“飞翔在棘丛,隐秘之公社”则可理解为“隐秘的公社飞翔在棘丛之上”。
《地铁行》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倒装,可读为“铁腥灼喉,地气射目”,等等;另一种是干脆理解为省略了主谓语,可读为“地铁里有。。。。。”。汉诗里省略第一人称主语较多,省略第三人称主语较少。
“尘籍聊翻检,革命或隐居”,这省略较多,跳跃较大;或可理解为“我一边在翻检尘籍,一边在思考:究竟革命呢?仰或隐居?”我也怀疑作者是受了存在主义祖师爷基尔凯郭尔的名作《非此即彼》的书名的影响。
不知这样理解行不行?
“自由之白日,秘密我已悉”,我现在觉得意思是完整的,只是有倒装;应理解为“我已知悉了关于自由的白日的秘密”。“飞翔在棘丛,隐秘之公社”则可理解为“隐秘的公社飞翔在棘丛之上”。
《地铁行》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倒装,可读为“铁腥灼喉,地气射目”,等等;另一种是干脆理解为省略了主谓语,可读为“地铁里有。。。。。”。汉诗里省略第一人称主语较多,省略第三人称主语较少。
“尘籍聊翻检,革命或隐居”,这省略较多,跳跃较大;或可理解为“我一边在翻检尘籍,一边在思考:究竟革命呢?仰或隐居?”我也怀疑作者是受了存在主义祖师爷基尔凯郭尔的名作《非此即彼》的书名的影响。
不知这样理解行不行?
小金:
春深兄好!所论皆赞同。
五言空间很小,本来不便写较复杂的意思,但好处是两句合成一句比七言来得容易些。七言这样做容易显得缺少骨力。汉诗不论五言七言,每句中总要有所作为(动作、判断、形容等)才好,所举三句十九首句,“仙人王子乔”属同位语一类,句中没什么作为,偶一用之是可以的,但决不能多出现。其它两句还是有作为的,可视为省略了什么(按今人语法的要求)。“自由之白日”,本身作为不大,单看有些笨拙,但与其它句子相映衬,则反而显得醒目。这也许是作者的用意吧。另外就是现代生活中有很多不能拆散的双音节或多音节词,确实很麻烦。:)
汉诗的跳跃性,以及西诗白话诗的关系,所见皆深透。
五言空间很小,本来不便写较复杂的意思,但好处是两句合成一句比七言来得容易些。七言这样做容易显得缺少骨力。汉诗不论五言七言,每句中总要有所作为(动作、判断、形容等)才好,所举三句十九首句,“仙人王子乔”属同位语一类,句中没什么作为,偶一用之是可以的,但决不能多出现。其它两句还是有作为的,可视为省略了什么(按今人语法的要求)。“自由之白日”,本身作为不大,单看有些笨拙,但与其它句子相映衬,则反而显得醒目。这也许是作者的用意吧。另外就是现代生活中有很多不能拆散的双音节或多音节词,确实很麻烦。:)
汉诗的跳跃性,以及西诗白话诗的关系,所见皆深透。
嘘堂:
关于五言的“212”句式,记得多年前在诗公社有过一次小范围讨论,已涉及到单音词、双音词之辩析,比较深入,可惜现在找不见了。“212”结构本身很正常,不正常的只在中间是以一个虚字连缀,而非名词或动词,且这个五言句本身不能自足,须有上/下一句为补充。从西化的语法学上讲,它基本只是个句意本身不完整的状语从句或定语从句,或同性平行词组。
这种句式古代有没有俺不清楚,阅读记忆里大概是没有吧。俺第一次使用,是在2001年作的《异域诗人杂咏·勃洛克》一首的尾联中——“象征之理想,暴死于人民”。当时也有人以为有些怪异,但其时文言实验之帜未张,似乎也没有引起特别强烈的诘问。到后来“实验”影响渐大,这种句法遂也成了一种较显性的“标志”。其实俺自己后来对此是比较慎用的,句例主要集中在实验早期,如《古诗九首》、《空地》及,《独饮夜排挡》、《玛笃克》、《午寝》等。晚近偶尔也用,如“尘籍聊翻检,革命或隐居”、“酩酊默语者,升腾于地表”。
除了俺,响马早期一批重要实验作品中也颇用此式,如“夸张之城市,一切之重复。重复之一切,印象之永驻”、“收拾复冲突,失陷于语言”、“寂寞之歧舌,点湿了面庞”、“郁结之空气,颤栗出正弦”、“如儿臂探出,待僵之触角”、“钟声更回荡,新年之育孕”皆是显例。其出位的尺度比俺更大,或者说,在句法探索上走得比俺更远。其对当时写作风气的影响,大概也比俺更广。
所以这样写,在俺本无深意,只是表达之需要,觉得非如此不足以表意或表现。春深兄总结为三点(一、根源于故国之文言,二、容纳时代之文明,三、“语序重组带来的‘类强调句式’效果和节奏感”,“来调适音、义容量的扩大”),回过头看,俺觉得大抵都说在点子上。而从语言本身来说,如何处理当下语境中的大量双音词,令其安顿于古典的五言句法中而又不失现代性及陌生化效果,可以说是造成这种“出位”或怪异句式的一个重要内因。多年来,一直有论者谓“实验‘的名目可以不立,盖它与“创新”是一回事,而创新代代皆有。这种论调实际上源于其未能体察——或有意回避——古今语境之坎陷对当下文言写作所造成的严重困扰,对语符与意域之附生关系缺乏基本认识。至少,现在所讨论的“212”句式之出现,实有其不得已,是语境的突变/坎陷导致了这种语言表现上之冒险,否则其写作的诚实性将受到严肃的写作者的自我怀疑及否定。
再深一步说,亦可谓此句式之变异亦源自我人今日思维意识之变异。西方文化之植入与颠覆,现代后现代社会环境之熏习,使我人所思所感及所欲表达呈现者,往往较古人更错综,更游移,更尖厉,更碎片,更抽象,更歧指不定,而致传统语言结构/范式已不足以满足其需。例如俺的“尘籍聊翻检,革命或隐居”,革命与隐居固不是简单具体的动作指向,而是具有隐喻性的抽象生存状态,两个状态以一个不确定性的“或”字连缀,由此乃造成简劲而又漂浮的张力。如果不遵从写作时涌现出的现量手段,为适应传统句法而放弃这两个同性平行词组之对位反成,则表现效果恐怕要大打折扣。又如响马的“夸张之城市,一切之重复。重复之一切,印象之永驻。夸张之记忆,标志之重复。重复之标志,存在之暂录 ”(《城市与标志之二·吉尔玛》),是对卡尔维诺所投射的文学图象之衍创与对话,纯任思辩而运排比。其所欲表达,既是古人思未至笔未及者,则语法上的破格,也因立果随,非如此不可了。
记得网间曾谑称此种句式为“之字体”,以其泛滥,多致不满。作为始作俑者之一,俺只能说是无可奈何,也无法负责。此之生丹,彼之毒药,不到“非如此不可”的写作情境,俺断不鼓励别人仿作。无它,简单模仿、大量造作此种句式,只会流于俚白滑稽,丧失文言底线。
又,文言实验在五言句式上的探索还有其它变种,例如“122”结构。这种句式也主要集中在俺和响马的早期实验作品中——“在夜行车里,见某种灯光”、“我不动而进,你无言而退”、“若嬉戏儿童,水中抛瓦片”,“如失神少年,错愕于盛宴”,“我已经知道,堕落有两种”,“目瞪口呆者,在一壁旁观”,“如得不失眠,则预演死亡”、“呼吸请试窒,与空气暂违”……又如三音节甚至四音节成词的嵌入——“待访魔术师,我身无锦缎”、“但余寥廓声,打湿练习簿”、“偶尔拖拉机,违章翻一键”、“幼发拉底河,敬礼玛笃克。底格里斯河,敬礼玛笃克”、“想象力誕生,花冠與花圃”,“经过地下道,回音似暗生”、“公交车喘息,玻璃窗蒙绒”、“算上休息日,一星期时间”……都有向时语及白话语法倾斜的趋向。不过这几类“违章建筑”的仿效者似乎很少,大概太过骇怪,并不易讨好一般观众。
换一个角度看,五言句式变种之产生,大概也源于文言实验重要作手大多持有一种审美倾向,即重意甚于炼辞,重篇甚于造句。其审美诉求首在写作意旨之贯彻与文本结构之自足,传统意义上的字句局部之工秀规整,衡此则不免落第二义。这当与此该群体多取法中古以前诗歌传统并旁涉西方现代文艺有关。若以后有人做关于文言实验的考察批评,这或也不失为一个观照点吧。
再深一步说,亦可谓此句式之变异亦源自我人今日思维意识之变异。西方文化之植入与颠覆,现代后现代社会环境之熏习,使我人所思所感及所欲表达呈现者,往往较古人更错综,更游移,更尖厉,更碎片,更抽象,更歧指不定,而致传统语言结构/范式已不足以满足其需。例如俺的“尘籍聊翻检,革命或隐居”,革命与隐居固不是简单具体的动作指向,而是具有隐喻性的抽象生存状态,两个状态以一个不确定性的“或”字连缀,由此乃造成简劲而又漂浮的张力。如果不遵从写作时涌现出的现量手段,为适应传统句法而放弃这两个同性平行词组之对位反成,则表现效果恐怕要大打折扣。又如响马的“夸张之城市,一切之重复。重复之一切,印象之永驻。夸张之记忆,标志之重复。重复之标志,存在之暂录 ”(《城市与标志之二·吉尔玛》),是对卡尔维诺所投射的文学图象之衍创与对话,纯任思辩而运排比。其所欲表达,既是古人思未至笔未及者,则语法上的破格,也因立果随,非如此不可了。
记得网间曾谑称此种句式为“之字体”,以其泛滥,多致不满。作为始作俑者之一,俺只能说是无可奈何,也无法负责。此之生丹,彼之毒药,不到“非如此不可”的写作情境,俺断不鼓励别人仿作。无它,简单模仿、大量造作此种句式,只会流于俚白滑稽,丧失文言底线。
又,文言实验在五言句式上的探索还有其它变种,例如“122”结构。这种句式也主要集中在俺和响马的早期实验作品中——“在夜行车里,见某种灯光”、“我不动而进,你无言而退”、“若嬉戏儿童,水中抛瓦片”,“如失神少年,错愕于盛宴”,“我已经知道,堕落有两种”,“目瞪口呆者,在一壁旁观”,“如得不失眠,则预演死亡”、“呼吸请试窒,与空气暂违”……又如三音节甚至四音节成词的嵌入——“待访魔术师,我身无锦缎”、“但余寥廓声,打湿练习簿”、“偶尔拖拉机,违章翻一键”、“幼发拉底河,敬礼玛笃克。底格里斯河,敬礼玛笃克”、“想象力誕生,花冠與花圃”,“经过地下道,回音似暗生”、“公交车喘息,玻璃窗蒙绒”、“算上休息日,一星期时间”……都有向时语及白话语法倾斜的趋向。不过这几类“违章建筑”的仿效者似乎很少,大概太过骇怪,并不易讨好一般观众。
换一个角度看,五言句式变种之产生,大概也源于文言实验重要作手大多持有一种审美倾向,即重意甚于炼辞,重篇甚于造句。其审美诉求首在写作意旨之贯彻与文本结构之自足,传统意义上的字句局部之工秀规整,衡此则不免落第二义。这当与此该群体多取法中古以前诗歌传统并旁涉西方现代文艺有关。若以后有人做关于文言实验的考察批评,这或也不失为一个观照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