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第七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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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第七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
实
为深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促进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七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选学科及名额
2.初中(9科):语文、数学、英语各7人(其中农村教师各至少2人),政治、历史、物理各5人(其中农村教师各至少1人),化学、地理、生物各4人(其中农村教师各至少1人)。
3.高中(9科):语文、数学、英语各5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3人。
4.中学段(4科):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含通用技术)各4人(其中农村教师各至少1人)。
报名人数不足评选名额2倍的,将酌情减少该学科评选名额。
二、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参评条件
3.小学教师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小高)及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必须具有申报学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参评教师必须是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和民办学校评选出来的学科名师,或者是往届学科带头人。非文字学科(指体育、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下同)不受此条件限制。
5.近5年内,因违纪违规受到市教育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等查处者,不得参评。
四、评选程序
1.非文字学科评选(5月24日以前)。符合条件的非文字学科教师自愿报名,5月3日—5日到进贤楼七楼优课办报名,5月6日资格审查,5月17日上午专业考试,下午书面评课,5月18日—19日现场授课,5月24日前汇总成绩,确定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并上网公示。
2.学科名师评选(9月30日以前)。各地各校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评选文件,以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和民办学校为单位,组织文字学科教师全员大比武,评选出学科名师。学科名师每学科1—3人,由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和民办学校颁发证书,各校将名单汇总后于9月30日前报送市教科院七楼优课办。
3.文字学科报名(10月8日-11日)。各单位积极动员学科名师、往届学科带头人参与第七届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以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和民办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将参评教师花名册、报名表电子稿于10月11日下午5:00前发送到邮箱1225874971@qq.com,纸质材料于10月14日下午4:00前交到进贤楼七楼优课办。
4.资格审查(10月17日-18日)。市教育局评选委员会对各地各校推荐的参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参评教师的学历、职称、学科名师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结合教育局监察室违纪台账信息确定审查结果,并将结果在仙桃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对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及所在学校提出通报批评。
5.专业考核(10月22日-26日)。专业考核分专业考试、书面评课、课堂教学三轮进行,逐轮淘汰。
专业考试(10月22日上午9:00~11:00)。总分100分,其中:理论与理念15分,内容为本学段学科课程标准;学科知识70分,内容为本学段学科专业知识,部分内容适度拔高;教材教法15分,内容为本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内容。各学科依据成绩高低按照评选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第二轮的教师名单,不足评选名额3倍的全部进入第二轮。
书面评课(10月22日下午3:00~5:00)。总分100分。参评教师在各学科指定地点观摩课堂教学,现场限时独立撰写评课稿。各学科按照书面评课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各占50%计算参评教师成绩,依据成绩高低按照评选名额的2倍确定进入第三轮的教师名单,不足评选名额2倍的全部进入第三轮。
课堂教学(10月24日-26日)。总分100分。入围教师在10月23日下午五点赶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讲课顺序和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独立备课。课堂教学评委由专家评委(2名)和教师评委(3名)组成,按照专家评委的均分占60%,教师评委的均分占40%计算课堂教学成绩。
五、评选要求
1.市教育局成立仙桃市第七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彭中才同志任组长,唐毅波、舒方旭、王晓鹏、刘学文、谢兆华同志任副组长,颜文豪、朱道兴、李玉斌、陈爱平、赵江平等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廖生涛同志担任。市教科院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市教育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2.市教育局成立仙桃市第七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委员会,各学科评选委员会由外聘专家、市教研员、特级教师、湖北名师、仙桃名师和部分高级教师组成。评选委员会要严格依照评选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3.严明评选纪律。全市中小学在申报、资格审查、评选和认定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上述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对参评教师取消其评选资格、五年内不得参评;对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