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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已经很久没能在深更半夜得时候依旧清醒得,忧伤着。
前两天买书得时候,突然觉得世界还有很大,而我不想就这么停下脚步,过日子。
所谓吉普赛人的基因,其实我并没有。可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我无法安静的享受现在。
突然开始,怀念很久以前在美国的日子,甚至是深更半夜在Walmart里面闲逛,或者是一个人在很大的宿舍厨房包饺子,又或者是偶尔在草地上躺着看书,都像海洛因一样,让我欲罢不能。
我很想,就这么丢下一切,四处流浪。
我百无聊赖的看着msn的名单。自从到了西门子,不能使用正常的msn之后,我的msn的小星星很多很多,朋友的blog都不能经常去看了...看到Grace同学的小星星,看到那首Far away from home,很多说不清的感触瞬间压倒了我——我把声音放到很大,任自己就这么在这样清冷的夜里,思潮翻滚......
这一年,很多事变了。很多朋友不再单身,又有很多人变成单身;200生了胖儿子,开心网流行,于是我知道那么多高中同学竟已经做了妈妈;很多人拥有了崇高的职业比如医生或者老师,我却成了最没用的外企螺丝钉;就连平时总是淡淡的傻笑着的vendor都会写上一篇梦见8年前的旧时女友的blog;美国总统从白人变成黑人,我变得比从前更加像个bitch;这一年,很多事都变了。
老话常说的是人要知足常乐,周杰伦的新歌也总告诉我们要懂得珍惜现在。
大学的时候,现代文学的教授和语言学的教授曾经是同学。二人的个性都是热情奔放,只是前者选择了能够让自己的个性无限扩张的现代文学,让那些瑰丽热烈的诗句主导自己的人生;而后者则选择了规矩刻板的语言学,因为他想让自己的个性有所收敛。我活到快三十岁,突然意识到自己曾经努力的想规整我那黑白分明的个性,但屡屡失败后发现我还是顺其自然的好——就算有天情绪太过激动脑溢血或者心脏病,死也就死了罢。
如果三十岁的时候,突然打包去流浪,是不是会有些不合时宜......-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