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竞争上岗(补岗)工作的通知(2012.6)
(2012-06-15 13:24:09)
标签:
教育 |
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各类人员
竞争上岗(补岗)工作的通知
一、对象范围:
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和工勤人员。
二、竞聘类别:
1、专业技术人员
(1)按职务竞聘。已聘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符合高一级职务最低岗位任职条件,高一级职务最低岗位有空缺时,可直接竞聘高一级职务的最低岗位。
(2)按岗位竞聘。已聘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上一级岗位聘任年限且符合上一级岗位任职条件,上一级岗位有空缺时,可竞聘上一级岗位。
(3)直接竞聘。从外区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可使用特设岗位予以聘任;从区内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在无岗位职数空缺及可使用高岗低用、退二进一政策的前提下,可用特设岗位降岗使用(因组织调整的校级干部除外)。
符合《XX市XX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XX教﹝2009﹞33号)中管理岗位的资格条件,连续三年获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上一级岗位有空缺时,可竞聘上一级岗位。
3、工勤人员
符合《XX市XX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XX教﹝2009﹞33号)中工勤技能岗位的资格条件,取得相应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且上一级岗位有空缺时,可竞聘上一级岗位。
三、相关政策:
1、高岗低用。
本单位除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外,已聘人员数少于同类别岗位总数的,上等级岗位无符合任职条件人员时,上等级空缺岗位可暂移作同类别低等级岗位使用。
2、退二进一。
本单位相应等级岗位聘任人数已超过核准岗位数额的,在首次岗位设置及聘用认定工作完成后,除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外,可采取“退二进一”的办法开展岗位聘任。在上报此类报表时,学校必须提供退休、调出等人员离开岗位的相关材料。
2009年12月及以后退休、调出、晋升等人员属于退二范围。
3、特设岗位。
对2009年以来有突出贡献的且符合晋升上一级岗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设置和使用特设岗位(专业技术7级岗位和10级岗位除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符合晋升上一级岗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特设岗位。
(1)获得XX市中小学特级教师或XX市骨干校长称号且离退休不足三年的校级干部;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或获市、区劳动模范称号或获争光贡献奖;
(3)XX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XX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4)XX市特级教师;
(5)受国家、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各类优秀人员;或受区委、区政府表彰的或受XX区教育党工委和教委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校(园)长;
(6)获XX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赛课二等奖及以上,或获XX区教委、教师进修学院组织的赛课一等奖;
(7)获市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科研部门组织评选的论文一等奖;
(8)连续三年获年度考核优秀。
以上人员由各校采用资格审查、民主测评、领导小组评审的方式排序后上报教委人事科。特设岗位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若申请特设岗位的人数大于特设岗位数,则由教委组织专家根据业绩进行评审,送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择优使用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四、竞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12年6月15日以前)
(1)组织准备。成立教职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
(2)竞聘岗位申报。各单位报送《XX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申报表》、《XX区教育系统特设岗位申报表》、《XXX教育系统退二进一审批表》、《XX区教育系统高岗低用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区教委审核后报市、区人社局审批。
(3)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竞聘上岗方案包括组织领导、竞聘岗位、竞聘范围、岗位任职条件、方法程序、时间安排、考核内容。竞聘上岗方案须经本单位教职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区教委备案,经备案后的工作方案方可组织实施。
(4)公布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和竞聘的岗位名称、任职条件等。
2、实施阶段(2012年6月30日前)
(1)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2)实施竞聘。对未形成竞争格局的岗位,只要竞聘者符合任职条件,单位可结合实际,适当简化程序,采取严格考核、双向选择的方法予以聘用;形成竞争格局的岗位要严格按照《XX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XX教﹝2009﹞33号)及本通知有关要求进行。
(3)教职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4)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申请特设岗位的人员须按学校评审后的排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5)按规定程序报送相关材料。
(6)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各校必须组织教职工深入、认真地学习《XX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XX教﹝2009﹞33号)和本通知,准确把握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竞聘上岗。
2、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及程序要求按时完成竞聘上岗工作。
3、本通知由教育系统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申报表》
2、《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控制表》
3、《教育系统退二进一岗位申报表》
4、<<教育系统高岗低用岗位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