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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美微信广告二次传播价值的理由基本都是因为因为微信头三个广告引发的讨论,各种截图、各种分享形成的多重传播效应。我不知道下这个结论的人是否仔细分析过自己的微信好友。
仅就我个人的微信好友,大致可以分为与互联网相关和与互联网不相关的两类人,我可以很清楚的发现,所谓的二次传播都仅仅局限在第一类人的行为里,第二类人则基本没人提过一个字有关微信广告的事,无论在他的朋友圈还是微信群里。
也许我1000左右的好友样本量太小,结论未必准确,所以我也没法轻易的给微信广告的二次传播价值下定论。我能说的只是,我看到的现象和评论家们评论的观点是不一致的。
我不能说评论家们的结论一定是错误的,但基本可以判断他们只是基于自己的小圈子的现象推导出的结论,这个结论其实是经不起推敲的,哪怕结论正确,逻辑上也是不成立的。
这就是每个人固守在自己小圈子里,导致的视角的局限性。其实,想想很多互联网产品,尤其是社交应用,通常都是互联网小白鼠观察员们最先进入体验的,微信广告的传播其实也大抵如此。
由这个我想到前段时间知乎上讨论“程序员真的是拿命还钱吗?”,我回答“程序员能不能别这么矫情啊?多看看其它行业的人,无论是建筑工地的工人、清扫大街的环卫工人……命都是一样的命,身体更高危换来的钱更少。好好当你的程序员吧,这么多年也没过劳死过几个人的。”结果我被不少程序员们喷了,其实我觉得这也是程序员们自己视野的局限性所致,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知道外边的风景到底是什么样的。
这个问题其实是很普遍的,我在国营单位、公关广告行业、互联网行业、教育行业都工作过,我几乎在每一个行业都听到同样的声音——做我们这行的可真累啊,没人比我们再辛苦了。
但是,事实上呢?就工作的累来比较,基本是一个没有最累只有更累的结果,其实大都没自己想象的那么累,更不用提什么累到过劳死了。
所以,我想说的其实很简单,一个人只站在自己的行业、圈子或位置去轻易的得出一个结论,这个结论通常是有很大局限性的,在逻辑上也是不成立的。这种局限性,几乎我们每个人都有,和“屁股决定脑袋”的相关性也是很大的。我们要想得出一个更靠谱的逻辑和结论,应该先学会跳出自己的行业和圈子,拓展你的视野去看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