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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弗森退役艾弗森nba杂谈 |
今天,对于很多NBA球迷和篮球报道的从业者来说,都是灰暗的一天,灰暗的,就像北京外面的天气。
心情灰暗,不光是因为艾弗森退役这事儿本身,而是因为一种不习惯。过去十几年,我们已经习惯了有“艾”的生活,无论你是为他惊叹,为他感动还是为他惋惜。而现在,他抽身而去,带着无限悲凉,留下的,只是遗憾和追忆。
MSN上,看到很多人都为艾弗森改了签名,倒是大学时最喜欢艾弗森的那个兄弟,没有任何反应。打电话过去,本想安慰他,反而被他安慰了。过去,他是我们这伙人中最感性的一个,现在,毕业7年后,他说的话充满理性光辉。
他说,艾弗森就是不肯改变,就像坐大巴,你无法改变大巴的速度,如果你忍受不了,就只能自己下车。
真的是这样吗?我认为,这是对艾弗森众多误读中的一个。
误读一:艾弗森从来不肯改变自己。
2006-07赛季,艾弗森从76人转会掘金。在76人打的15场比赛,他场均出手24.4次,命中率41.3%。这个赛季在掘金打的50场球,艾弗森场均出手不到19次,命中率为45.4%。
接下来,2007-08赛季,艾弗森在丹佛唯一的完整赛季,他场均出手19次,命中率45.8%,他的助攻失误比,达到职业生涯最高点。
乔治·卡尔不同意艾弗森不愿意进行自我改变的观点:“他非常努力的去适应掘金的体系,他愿意为了队友进行牺牲。但他是阿伦·艾弗森,拥有他的教练,都希望充分利用他的进攻能力。”
08-09赛季,艾弗森只在丹佛打了三场球,场均出手13.3次,那个赛季前,他说,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更好的组织者……
误读二:艾弗森不是一个好领袖。
1980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斯泽拉斯夫,在发表获奖感言时说,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征是“拒绝回忆”,因为在很多人看来,历史毫无价值,因此也就漠不关心。
我现在用搜狗输入法已经无法直接打出斯泽拉斯夫的名字,但至少我们应该记得,8、9年前,艾弗森曾被看成一个多么出色的领袖。
曾经在多支球队效力的凯文·奥利说出了艾弗森与众不同的领导能力:“他会让所有人都聚在一起,去客场比赛,我们总是一起吃饭而不是单独外出。这都是因为A.I。”
误读三:艾弗森可以被复制。
你可以找到很多艾弗森这个类型的球员,他们矮、快、对投篮的热爱远胜于传球。你可以举出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现在正火的詹宁斯,比如我们无比熟悉的布鲁克斯。
但他们可以对艾弗森进行模仿,但艾弗森的神奇永远无法复制。即便——我认为根本不可能——詹宁斯在其职业生涯中能比艾弗森得更多的分,但他无法复制艾弗森给NBA带来的那些改变。
我想重复《体育画报》记者克里斯·巴拉德的那句话:艾弗森,他是可以定义这个时代的那个人。
我也想引用我的老师颜强的一段旧文:“艾弗森必然会不朽,但未必都是因为他的篮球表现,更会是因为他代表的文化特征,以及他另类得成为了主流的性格。然而从叛逆成为经典,经受的磨难,恐怕也不是常人所能想象的。我们都熟知这个1.83米得分后卫满身的伤病,我们恐怕还将知道,当这个袖珍铁血战士走到职业生涯尽头时,又会面临怎样凄凉的晚景。”
当艾弗森真的走到职业生涯的尽头,我们其实也没有真正了解这个人。曾有记者问艾弗森,你怎么定义自己?艾弗森说:,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个朋友,一个篮球运动员,一个杀手,一个,被误解的人。
PS1:艾弗森的职业生涯,有几多成功几多失败,但且留给后人评说,但是我相信:有一天人们会记得,NBA的黑人文化是从谁身上开始发轫:阿伦·艾弗森,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学自己走路
PS2:艾弗森的退役,标志着96黄金一代开始从NBA的舞台上谢幕,虽然诸如安东尼·沃克之辈已经在我们的视线里消失,但是毕竟艾弗森是黄金一代的状元,是他们之中的第一个MVP:96黄金一代今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