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杨改兰一家六口的人伦惨案里面,其实有着三个案件:1、四个孩子的死,死因他杀,凶手杨改兰;2、杨改兰的死,死因自杀;3、杨改兰丈夫的死,死因自杀。
每个人基于不同的经历、背景、认知,会对这三个案件产生程度不同的情感投射,有的人更在乎1,有的人对2的感触更深,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至于非要强调杨改兰是个杀人犯,甚至还上升到法治意识的高度,是毫无必要的。对于1来说,凶手已经死亡,正义得到了伸张,作为刑事案件已经结束了。对于那些义愤填膺觉得舆论忽视了1的人而言,他们多数也不会关注3。杨改兰丈夫的死基本不在讨论的范围内。
可以肯定的是,杨改兰并非畏罪自杀,而是已有自杀念头,四个孩子因为她的愚昧或者残忍,变成了陪葬品。在那样一个乡村社会,可以想见,其运转秩序是非常静态的,可能和几十年前没有什么太多变化。正如杨改兰的遗言“你不理解”,一个身处现代城市文明的人根本无法理解这样一个社会边缘的未受过任何教育的农妇的所作所为。1是一起非常极端的事件,并且没有发生在公共领域,和到幼儿园砍杀幼儿的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人们对于非公共生活的凶案关注度天然就比较低,没必要对此口诛笔伐,也更加不是什么双重标准。
但2并不是一起极端的事件,农村妇女的自杀本来就比较普遍。对于2,很多人有意无意的倾向于认为,这也是一起极端事件。他们拿出了统计局的数据,证明我国的自杀率在逐年下降,在世界范围内也属于偏低。还有人则暗示杨改兰有着精神上的问题。首先,了解中国基层统计方式的人就知道,这种统计并不科学,而且还有大量的自杀未遂排除在外。其次,杨改兰已死,她的精神状态我们也无从了解,粗暴的认为这是一起精神疾病导致的极端案件或者极小概率的变态杀人狂行凶无助于我们更加客观的看待这个案件,也无助于规避类似事件的发生。
吴飞博士所著的《浮生取义:对华北某县自杀现象的文化解读》对中国农村的自杀情况提供了比较科学和可信赖的调查文本,相比较西方的自杀90%是因为精神问题,中国农村的自杀却更多和公共生活所遭受的冤枉以及家庭生活所遭受的委屈有关,和西方自杀的宗教性以及形而上有着很大的区别。
杨改兰的自杀让我非常难过,上次让我这么难过的底层人物还是几年前的刘汉黄。杨改兰,一个28岁的成年女人,生命质量极其低下,谈不上任何舒适或者诗意,远离在文明之外,她的痛苦和绝望相比较四个儿童的死更让我能有一些触动。中国农村妇女的自杀率是城市妇女自杀率的4倍,近几年因为城市化,来自家庭的矛盾和冲突减少,导致自杀率有所下降,但绝对值依然很高。在这个案件里,2和3无疑更值得去关注和反思。
我记得在山冈庄八的小说《德川家康》里,也有一个底层的女人,度过了痛苦而短暂的一生,最后死了,死之前说了一句:“这就是人的一生吗?请原谅。”我觉得我可以原谅杨改兰,她已经为她的罪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她的自杀,却不知道究竟是谁的责任。其实郭睿的后续调查可以让我们对杨改兰自杀的原因略知一二,但因为某种原因,这些深入调查都被中止或删除了。来自公共生活的压力(低保的取消无疑是不合理的)和来自家庭生活的压力(复杂的家庭关系、倒插门的丈夫、孩子的教育)共同促使杨改兰以这样惨烈的方式造就了一家六口的死亡。这里面有着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却并没有引起更加面积的讨论。
在微博这样一个舆论角斗场里,每个人受制于自己所看到的信息以及关系链的讨论,会有着过度理性或过度煽情的倾向,微博的传播性也会导致用户在观点的表达上极尽哗众取宠之能,这也是我对微博这样一种社交媒体形式究竟能在严肃的公共事件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感到非常困惑。2000年前后,我在一些封闭的论坛里反而能看到一些水准极高而且非常严肃的社会话题讨论,在微博这样一个开放的社区里面,反而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