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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哪些事项?

(2024-08-30 16: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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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法律实务
重庆律师电话13224922468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哪些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一)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三)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四)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在包价旅游合同履行中,遇有前款规定事项的,旅行社也应当告知旅游者。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代理全国刑事案件辩护、民事诉讼代理及行政诉讼,为各类公司、企业、个人及政府团体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法律咨询服务及各类非诉讼业务。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微信号:28033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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