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授权委托书
(2023-12-27 11: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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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法律实务 |
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
授权委托书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XX(犯罪嫌疑人XXX之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特聘请贵所XX
具体代理权限为:
1、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代理申诉和控告;
5、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委托人:
二0二三年X月XXX日
备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