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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未拴绳,违法!

(2023-10-17 15: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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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律师

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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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

重庆忠县律师

分类: 法律实务
重庆忠县律师电话13224922468
遛狗未拴绳,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0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重庆渝典律师事务所代理全国刑事案件辩护、民事诉讼代理及行政诉讼,为各类公司、企业、个人及政府团体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法律咨询服务及各类非诉讼业务。电话:13224922468。微信号:28033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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