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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09-12 18: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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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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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法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22年2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根据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该修正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重庆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取保候审律师事务所电话,忠县律师电话,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忠县律师电话,重庆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取保候审律师事务所电话,忠县律师电话,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忠县律师电话,重庆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取保候审律师事务所电话,忠县律师电话,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忠县律师电话,重庆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重庆取保候审律师事务所电话,忠县律师电话,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忠县律师电话,

  第二十四条  本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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