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禁渔期非法捕捞一条4斤半鲢鱼获刑!
(2023-03-05 15: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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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法律文书 |
重庆一男子禁渔期非法捕捞一条4斤半鲢鱼获刑!
经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认定,彭某某使用的渔网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规定的禁用渔具。渔获物因死亡已销毁。
承办法官在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后,当庭宣判,以彭某某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同时,彭某某自愿在御临河增殖放流价值2000元的鱼苗。
庭审结束后,在人大代表的见证参与下,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与渝北区法院一起集中销毁了禁用渔具,并在御临河畔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一条条鱼儿在水里欢快嬉戏,为这条长江母亲河支流增添生机活力。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