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有哪些范围?

(2022-03-23 17:52:10)
标签:

忠县律师

忠县律师事务所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事务

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

重庆忠县刑事辩护律师

分类: 法律法规
重庆泰源(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有哪些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 
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 
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 
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 
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