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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形成劳务关系受到的伤害如何赔偿?

(2022-03-11 17:29:54)
标签:

忠县律师

重庆忠县刑事辩护律师

忠县律师事务所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事务

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

分类: 法制新闻
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电话13224922468
个人形成劳务关系受到的伤害如何赔偿?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作者:重庆泰源(忠县)律师事务所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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