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辽宁省庄河市近千村民在市政府大楼门口集体下跪,反映村干部涉嫌腐败的问题,要求市长孙明出面接待,未果。4月24日,大连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责令孙明辞去庄河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惊天一跪,市长去职,举国震惊,网络雪评!想必那些曾经下跪过的上访百姓,会为此感到欣慰,但还请暂时不要为此叫好。
近年来,由网上流传的一张照片或一则帖子引起的“网络反腐”事件屡见不鲜:天价烟局长、最牛团长夫人、借车女检察长、烟草局长等等,差不多每次都能击倒一名官员,每一个案件都能成为“网络反腐”的经典案例。但在网民集体欢呼“民意释放时代”到来的舆论大环境下,所有这些事件后面隐藏着的行政、司法以及公民自治的制度性缺失却被忽略了。
平心而论,庄河百姓反映的村干部涉嫌腐败,并不该由市长直接负责解决。但庄河村民为何信权不信法、信跪不信法,径直去跪求市长,这说明我国目前的相关机制出现了严重问题,要么信访部门失灵,要么法律部门失效。如果利益表达机制通畅,维权机制有效,这些百姓还犯得着用“跪市长”这种方式反映问题吗?须知“男儿膝下有黄金”呀!更进一步,如果能从根本上解决利益失衡与社会公正的机制问题,村干部也不敢侵犯这些村民的利益,即便村民的利益被侵犯了,也会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解决。因此从反腐机制不健全的层面上看,市长孙明也不过是只“替罪羊”。
庄河百姓这一跪,不应只跪倒一位市长,更应该跪出新型的行政、司法以及公民自治制度的设计,否则其意义就只在于“跪倒市长”的示范效应,日后会有更多上访者下跪于市府门前,我们的各级政府岂不成了“衙门口朝跪开,有理不跪莫进来”的新型衙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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