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起,杭州图书馆开始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18日,杭州图书馆馆长楮树青在微博上表示“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这一微博被转发了5000多次,光评论就达到1200多条。不少博友直赞这位馆长有北大遗风。(《青年时报》2011年1月19日)
看到这条消息,首先要为杭州图书馆和楮树青馆长叫好。其实,在叫好的同时,心理还是酸酸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歧视,有太多的不平等。虽然宪法中说人人平等,可实际情况却非如此。很多所谓的平等都是口头上的,而非是实际平等。现实中的不平等和歧视随处可见。一个人的的家世、受教育程度、性别、出生地、经济状况等等的不同,就决定了你的地位的不同。地位的不同就决定了不平等和被歧视与否。
这条新闻之所以是新闻,就反映出了现实中的不平等,反映出了人们大脑中的等级观念。可以说,这种新闻放在欧美国家,根本不是新闻,因为这是“天赋人权”,理所应当,只不过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而已。我们的宪法也赋予每个公民人人平等的权利,但是这个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之所以把这个本来不是新闻的新闻当做新闻,可见我们生活中的不平等和歧视的严重性和普遍性,其实是一种悲哀。
公共图书馆就应该对所有图书馆开放,这是世界的通例,欧美尤其是如此。我国的公共图书馆始于晚清,之前只有官府藏书和私人藏书,大多不对一般人开放。晚清以后所建立德图书馆,旨在启发民智,这是初衷。图书馆是公器,而非私人身份的标志,同为公民自然平等。杭州图书馆只是做了她应该做的。希望所有的公共图书馆都能如此,也希望大家不要大惊小怪,要视其为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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