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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巢湖市无为县开城镇中心小学六年级班主任体罚学生想到的

(2010-11-03 16:50:27)
标签:

体罚学生

膝下有黄金

无为县

开城镇

安徽卫视

校园

分类: 教育杂谈

     日前,安徽省巢湖市无为县开城镇中心小学六年二班班主任花老师,因为儿子丢了一副眼镜而找不到谁是“小偷”,竟然让全班学生下跪,并用长尺打遍学生的手板。经学生证实和家长举报,校方核实情况后,决定撤销花老师六年二班班主任职务,要求花老师写出书面检查,深刻反省。(11月1日安徽卫视)

     用长尺打学生的手板,简直是一种野蛮的体罚,而且不是体罚一个人,而是群体性的体罚。这种老师太可怕,也太可恶。体罚学生,这是不允许的。可是,这种情况却屡屡出现。封建时代之私塾先生有那种打手板,体罚学生的现象。可那是因为有些学生调皮或者没有完成任务,总之是为了学生好,为了学生的成长与进步。可那位花老师,你是为了什么呢?不是为了别人孩子进步,而是为了自家孩子的眼睛。扪心自问,作为一个老师,你这么做怎么能为人师表。

    老师,这个曾经被认为是“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之一,现在虽然光环渐褪,但起码要有最低的底线,有他的职业道德。古人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首先强调的就是传道。试问,不问青红皂白,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传的是哪门子道。这样做,简直是愧对教师这个职业。于人于己,都没有什么好处。于人,带来的是被冤枉和侮辱。于己,带来的是处分。于自己的孩子,带来的是不好的影响与榜样。于单位,带来的是负面的影响。何苦来者?也许,这位老师根本没有这种身为人师的意识。这种无意识是很可怕的。如果是明知故犯,那他起码还知道。

    下跪,这在大多数人说来,都是一种奇耻大辱。俗话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应该说,人人膝下有黄金。古人讲求,天、地、君、亲、师。这种做法,不配为师。虽然都是小孩子,但是在小的孩子都是人。是人就有他的人格。人格之于一个人,是何其珍贵和重要。士可杀不可辱。这么做,对这些小孩子是多么大的伤害。肯定地说,会在他们的心灵深处造成不可磨灭的创伤。也许,会对他们的为人处事带来负面的影响。这种创伤和影响是隐性的,也是最大的伤害。

   抛开大道理不说。都是有儿女的人了,将心比心吧。自己孩子的眼镜找不到了,还知道急。你的孩子是孩子是孩子,难道别人的就不是吗?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别人冤枉你的孩子,打你孩子的手板,让你的孩子下跪,你心里会怎么想呢?再换位思考,如果别人冤枉你,打你的手板,让你下跪,你心里会怎么想呢?

   http://img.users.51.la/3237645.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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