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恒大永续债,永久资本工具项

(2015-09-06 14:39:24)
就像勇夺亚洲足球冠军杯一样,当公布2013年年度业绩报告的时候,恒大集团终于“咸鱼翻身”——每股分红0.43元、净负债率下降14.7%,向来被国际投行指摘高负债、高杠杆的恒大集团,似乎一夜之间迈入了稳健、高回报上市公司的序列。特别是当恒大手握536.5亿元的现金完胜万科时,这个形象变得特别可信。

然而,在2013年度业绩报告中永久资本工具项下的250多亿元却应该引起所有投资者的注意。这实际上是永续债,即一种没有时间期限,简言之只需付息无需还本的融资工具。按照香港会计准则,这种融资可以计入永久资本工具,简单地说,就是永续债可以充当上市公司净资产。

这笔250多亿元的融资并非第一次出现在永久资本工具项下。早在2013年8月恒大集团正式发布其中期业绩报告时,在永久资本工具项下,就出现了60多亿的资金。只是由于当时的恒大集团尚未有全年业绩报告发布之时几乎亮瞎眼的业绩,这笔永久资本项下的资金,并未引起外界太多的注意。

但是,在这超过半年的时间内,恒大集团仅在业绩报告中对永续债进行财务数据的披露,却未以公告的形式告知这笔融资行为,并披露永续债的具体合约条款信息,多少令人费解。

为什么如此关注永续债的合约细节?因为永续债的合约细节直接关系到永续债所融资金是计入债务项下,还是计入权益项下,而这两者的区别,往往会给上市公司利润率、负债率、净资产等关键数据带来巨大影响。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内地以及香港会计准则中对于永续债区别列入权益和债务的标准:

第一,通过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交换金融或者金融负债的,应该计入负债科目。简单说,就是如果恒大的永续债的偿还是以现金,或者恒大集团所属的其他金融资产进行偿还的,就应该把250亿的永续债列入债务而不是权益。同时,如果永续债合同约定中,恒大与交易对手约定还款以恒大所属的金融产品期权进行,那么永续债应被列入债务而不是权益科目下。

第二,如果永续债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也就是说,需要用恒大扣除所有负债后的净资产权益来偿还的话,就要分两种情况进行甄别。如果恒大以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权益偿还永续债的行为,是为了替代以现金或者金融资产偿还永续债,例如以股权及其收益作为担保,那么就应列为负债;如果恒大是为了让永续债的发行方,直接享有自身的净资产权益,例如直接以股权及其收益偿还,那么则可以计入权益科目而不是负债。

除了上述两个要点之外,衍生或是非衍生工具也是甄别的标准之一,但在地产企业发行永续债的过程中,较少涉及这方面的内容,且原理十分复杂,在这里就不详细叙述了。

看了上述标准,问题就回到了原点,不披露合约细节这使得投资者无从判断这250多亿元永续债不列入负债项下是否合理。

根据香港联交所《股价敏感资料披露指引》第5项C给出的指引,“可合理预期会重大影响发行人证券的买卖及价格者”属于“股价敏感资料”上市公司应予以披露。同时,该指引第6项开列的股价敏感资料举例中,亦包括“集资行为”。攸克君认为,恒大集团250多亿的永续债,符合这两个条款的要求。

根据恒大集团全年业绩报告,到2013年底,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088亿;流动资产净值为1011亿;250亿元的永续债额度,基本上是两者的四分之一。如是重大的融资行为是否应该算作是“可合理预期会重大影响发行人证券的买卖及价格”而予以披露,相信大家心中自有答案。

不过,港交所《股价敏感信息资料披露指引》留下了一个“口子”,就是股价敏感资料不以列举式的方式进行规定,而是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是否属于股价敏感信息,必要时可向联交所询问。在如是制度框架下,恒大不披露永续债的详细合约信息,而只在业绩报告中体现数额,惟一的解释就是董事会经讨论后,不认为其为股价敏感信息。

就在恒大集团发布业绩报告的同期,同在香港上市的首创置业于4月4日发布公告称,将发行10亿债券,而这一发债行为仅是2014年2月确立发债计划之后的提取行为,提取债务尚要公告,恒大集团重大的永续债不予详细的信息披露,似乎只能让人产生“隐瞒”的联想。

让我们重新来看看恒大集团全年业绩报告吧,2013年全年,恒大集团的毛利润率约为29%净利润率约为14%,而其核心业务的利润率约为11%左右。在净利润率中,是否与永续债计入权益而不是债务相关,在不公布250多亿元永续债合约细节的情况下,已经成为一个难以判断的问题。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