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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风尘子的「诡异」问题 试图理解为何「要罚」一杆

(2011-08-02 16:00:46)
标签:

ゴルフ規則

高尔夫规则

探讨学习

体育

分类: 高尔夫心得

  本来是想在风尘子老师的后花园里留个言来的,一看文字太多了,表达的也有点罗嗦,索性就写到自己的乏味书屋里了。

  没有查阅资料,单纯凭感对规则细节的探,需要在会大框架的立法精神的前提下来进行规则16-2是一个看做性规定,大意是,如果10秒内球不掉进洞里的话,就看做是停止在洞外的球。如果球超过10秒后掉到洞里的话,就看做是最后一杆推进洞的球,球员必须在本洞的成绩上加罚1。其道理看起来也不复杂。

 高夫是申告制的运动,所以强调自律,信,他人考其规则也是以绅士素质为基本点来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

  至于对绅士的理解,非是单纯的有族的代名,而是一种素志。

  既然是士之技,那就不能想去占便宜,即,不能奢求自己有利,讲究诚信自律为他人着想,遵循公平公正就形成了高夫的基本精神实质。比如救抛球不能在近洞口抛,也就是不能奢求自己有利。比如果岭上只要做好球准,即使是原因使得自然了,也看做球员所致,要1杆、放回原位。因这样的情况下,由于球的原因致球移可能性很大,且又很难举证说不是球员的原因所致,所以就看做是球员所致的(规则为了公平公正可以合理地采用看做性规定),应该把责任归属于球员(属于不利于球员的解释)。相反,如果球员没有做出杆头触及果岭等击球准备的话,那球的移动就不能看作是球员所致,球的自然移动 ,不一定都滚到洞里,也许会滚到更远的方向和地方,给球员带来不利,所以此球对球员来说不属于明显有利,无法预测球员因此球而可以得利或者是因此球而失利。球的自然移动,好了就可能得利,不好就可能失利,也就没有必要把这个球看做性地规定为一定是静止在洞外的球,不像16-2的那个悬挂在洞口的状态,从公平公正的角度也好,从绅士的角度理解也好,都是合乎常理的。

   至于挂在洞口边缘的球,按洞的定是不叫洞的,虽然洞的可能性,可是,竟没有洞并停止在洞内就不能叫洞,这样的球,其进洞的可能性确实很大,因此从公平公正的角度,给球员一个时间上的容量,等待10(相对合情合理的时间),如果等待10,在个附加条件10秒)下来(看做)是最后的那一杆的进了洞,否,就是否认了最后的那一杆的洞,即,最后的那一杆的球没有洞,既然球没有洞,那就需要1此时开始,如果没有做好包括杆头触及果岭等击球准备,球在超过等待的10秒时间后自然地进了洞,那样,应该是理解为球员至少需要再推1杆才可以进洞的,当然再推2杆的情况几乎不会存在,因此采用看做性规定,把这个超过10妙的球进洞看做是最后一杆推(击)进洞的,另外再加上1杆的罚杆。逆过来想想,实质上就等于加上了那一个必须需要推的一杆才可能进洞,否则,理论上这个球将永远没有进洞,因为已经界定了10秒内不进洞就看做是静止在洞外的球了。另例,实际上,球进入了水障碍时的补救原则也是如此,我们常常说成是「罚1杆抛球」,逆过来看,也可以说是从水里捞出来算1杆,前者是从惩罚角度说的,后者是从救济角度说的。大致理解为,作错事时候一般用惩罚的说法比较容易理解,基本上是罚杆,比如去摸试果岭的草,去妨碍别人的击球等。

从诚信自律的宗旨和公平公正的意义上看,这个罚一杆规定应该是符合常理的。仅限个人初步探讨和试图理解,有待今后努力学习规则。

平常心(燕悠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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