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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榆林讯
12月9日,子洲县东关小学一年级7岁的艾军(化名)因一道数学题没做出来,双腿被老师打得红肿。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学校校长称“这种事很多,就不要过问了!”
艾军的奶奶说,“那天娃娃放学后,我看到他一跳一跳,问怎么了,他说腿疼,不想念书了。我也没多问,第二天放学回来后,娃才说是数学老师让他在黑板上做题,没有做出来,老师不知道从哪里找的棍子,就往他腿上抽,孩子当时疼得坐在了地上。娃娃回家后脱下裤子,我一看两条腿都肿了。”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电话联系上子洲县东关小学校长陈亚飞。陈亚飞说“孩子是碰伤的。”但记者说是家长反映被老师打的,陈亚飞很不耐烦地说:“这种事很多,你就不要过问了。”过了一会儿又说:“我们已经和家长协商好了,也会对那个老师进行处分,扣绩效工资。”目前,子洲县教育局得知此事后,已经派人介入调查。
一年级小学生因为一道数学题没做出来,就被老师打肿双腿,涉事学校即没有积极协调,也没有当面道歉,面对记者的采访,校长一句“这事很常见”就将体罚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可见,类似的事件已不止一次发生,这事真的很常见。
“这事很常见”,看似简单的5个字暗藏的隐晦不言而喻,首先,教师体罚学生在这所学校时有发生,已经成为普遍行为,并得到学校官方的默许;其次,这种用棍棒抽腿的方式体罚学生,也绝非先例,在校长眼中早已司空见惯,不足为奇;第三,“这事很常见”说明体罚是全国中小学都存在的普遍现象,为何偏偏揪住我一个,实为不满情绪的释放;最后,校长给出明确的表态,体罚在学校眼中,并不算严重的教学事故,也不是违背师德的表现。
在国家三令五申禁止体罚学生的前提下,校长一句“这事很常见”,想将体罚与教育混为一谈,想必是打错了算盘。
早在2014年,国家教育部就出台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明确提出教师不得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对因此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既然国家有明文规定,禁止体罚学生,为何子洲县东关小学的教师却视规定为儿戏,依然我行我素,而作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校长的一席话似乎也透露出学校对体罚的基本态度。
教师惩罚学生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罚站、罚抄作业、罚值日、罚写检讨等等,体罚作为古老而传统的一种教育模式,在今天已逐步背离教育的初衷,起不到教书育人的作用,但是一些教师依然喜欢将体罚作为惩罚学生的首要手段,打着“棍棒之下出孝子”的旗号,轻则辱骂,重则欧打,殊不知现代学生从心理到认知,与古时相比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样的体罚教育,只会给学生身心都带来不可弥补的创伤,加重学生的逆反心理,于效果于事无补。
从大义上讲,棍棒教育是教师恨铁不成钢的表现,从小义来说,是教育妖魔化的一种表现。教师用自我标准评判学生的行为,完全忽略学生的自我成长与心理感受,这样的教育无疑是失败的,也是可悲的。中国的教师队伍自职业化以来,注重对才学与能力的考核,而忽视了教师自身的心理教育。作为一名优秀的教师,首先一定是一位优秀的心理专家,能读懂学生的心声,理解学生所处的年龄段与行为方式,能读懂学生心理的教师也必然能教好学生,否则,只一味看重学生的成绩,而忽略学生的成长,到头来,只会给学生的性格,乃至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带来负面影响。
一个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因为做不出一道数学题,就要被迫接受体罚。棍棒之下让我们看到的不是中国教育的前途,而是末路。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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