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之《释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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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宗三先生《才性与玄理》一书中收录了嵇康之《释私论》——
夫称君子者,心无措乎是非,而行不违乎道者也。何以言之?夫气静神虚者,心不存于矜尚。体亮心达者,情不系于所欲。矜尚不存乎心,故能越名教而任自然。情不系于所欲,故能审贵贱而通物情。物情顺通,故大道无违。越名任心,故是非无措也。是故言君子,则以无措为主,以通物为美;言小人,则以匿情为非,以违道为阙。何者?匿情矜吝,小人之至恶;虚心无措,君子之笃行也。是以大道言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无以生为贵者,是贤于贵者也。(案:无以生为贵,即“养生论”所谓“忘欢而后乐足,遗生而后身存”之意。欢、乐互代字,生、身互代字。无以生为贵即“遗生”也。“贤于贵者”,即能遗生者贤于不能遗生者。不能遗生,则是“有措”也)由是而言,夫至人之用心,固不存有措矣。
案:嵇康以道家思想辨公私,并予“君子”以新定义。此所谓君子即“至人”也。此纯从内心之“无措”论。“无措”即“无所措意”,普通所谓“无心”也。“有措”则有心。即王阳明所谓“动于意”也。“有善有恶意之动”,“动于意”则善恶皆坏。坏在有“矜尚”,有隐曲也。隐曲,即有所匿。有所匿,即是“私”,于人则为小人。故坦荡而“无措”,则为公,于人为君子。是故工夫之大者,惟在能忘。忘则无事矣。忘者,浑化也。“气静神虚”“体亮心达”“越名教而任自然”等,皆所谓浑化也。
是故伊尹不惜贤于殷汤,故世济而名显;周旦不顾嫌而隐行,故假摄而化隆;夷吾不匿情于齐桓,故国霸而主尊。其用心,岂为身而系乎私哉!故管子曰:“君子行道,忘其为身。”斯言是矣!
君子之行贤也。不察于有度而后行也;任心无邪,(案:任心即“越名任心”之“任心”。任心者,心任自然,坦荡而无私曲也)不议于善而后正也;显情无措,不论于是而后为也。是故傲然忘贤,而贤与度会;忽然任心,而心与善遇;傥然无措,而事与是俱也。
故论公私者,虽云志道存善,心无凶邪,无所怀而不匿者,不可谓无私。虽欲之伐善,情之违道,无所抱而不显者,不可谓不公。今执必公之理,以绳不公之情,使夫虽为善者,不离于有私;虽欲之伐善,不陷于不公。重其名而贵其心,则是非之情不得不显矣。是非必显,有善者,无匿情之不是。有非者,不加不公之大非。无不是,则善莫不得。无大非,则莫过其非,乃所以救其非也。非徒尽善,亦所以厉不善也。夫善以尽善,非以救非,而况乎以是非之至者?
案:此段首重匿不匿。匿即有私,虽善而亦非;不匿即公,虽非行可“无大非”。故平面观之,公私、是非、善恶,并不平行。如何能使此三者平行而为一?依嵇康以道家思想言之,惟在“无措之浑化”。故前段云:“傲然忘贤,而贤与度会。忽然任心,而心与善遇。傥然无措,而事与是俱。”是则惟以“无心之用”决定公私、是非、善恶也。六祖慧能云:“若欲求佛,即心是佛。若欲会道,无心为道。”此“无心为道”即“无心之用”也。自佛家言之,即“般若之用”,荡然无执之空慧自道家言之,则所谓玄智也。皆“无心之用”也。自此方面言,道家与佛家之“般若”面全同。惟佛家尚有“涅槃佛性”一面。“即心是佛”即顺“佛性之体”而来。“般若之用”与“佛性之体”,虽可一而不二,但亦是二而不一。道家无类此“佛性之体”一面。问题是在:单只是“无心之用”是否即能决定公私、是非与善恶?依儒家言之,不能。“无心为道”是“心之玄用”一面。关联于公私、是非、善恶而言之,依儒家“心之理体”一面不能不讲也。但此一面,亦为道家之所无。故于决定公私是非善恶为不足也。依道家,只“心之玄用”一面,即可保存而且决定道德上的真理。此之谓作用地保存与决定。但依儒家,心之玄用只是实现原理,即在主观体现上能使道德真理实现得更纯净。但这并不能客观地决定道德真理之理上的必“是”或“存在”。依此,“心之理体”一面必须讲。“心之理体”一面是道德真理之存在原则,即“客观性原则”,“心之玄用”一面是道德真理之体现原,即主观性原则。道家无客观性原则,而只是一主观性原则。即只是作用地保存与决定。“绝圣而后圣功全,弃仁而后仁德厚”(王弼语)只是一诡辞之用。而却没有客观地建立起什么是仁、什么是圣,亦没有客观地建立起仁之理上的必然与圣之理上的必然。王弼如此,嵇康亦如此。推而上之,老庄原本即如此也。
故善之与不善,物之至者也。若处二物之间,所往者必以公成而私败。同用一器,而有成有败。夫公私者,成败之途,而吉凶之门也。
故物至而不移者寡,不至而在用者众。若质乎中人之性,运乎在用之质,而栖心古烈,拟足公途。直心而言,则言无不是;触情而行,则事无不吉。于是乎世之所措者,乃非所措也;俗之所私者,乃非所私也。言不计乎得失,而遇善;行不准乎是非,而遇吉。其公成私败之数乎?夫如是也,又何措之有哉?
故里凫显盗,晋文恺悌;勃鞮号罪,忠立身存;缪贤吐衅,言纳名称;渐离告诚,一堂流涕。然数子皆以投命之祸,临不测之机,表露心识,犹以安全;况乎君子无彼人之罪,而有其善乎?措善之情,亦甚其所病也。唯病病,是以不病,病而能疗,亦贤于病矣。
案:以上力言匿情掩饰之非,力言显情坦荡之是。
然事亦有似非而非非,类是而非是者,不可不察也。故变通之机,或有矜以致让,贪以致廉,愚以成智,忍以济仁。然矜吝之时,不可谓无廉,猜忍之形,不可谓无仁。此似非而非非者也。或谗言似信,不可谓有诚;激盗似忠,不可谓无私。此类是而非是也。故乃论其用心,定其所趣。执其辞而准其理,察其情以寻其变。肆乎所始,名其所终。则夫行私之情,不得因乎似是而容其非;淑亮之心,不得蹈乎似非而负其是。故实是以暂非而后显,实非以暂是而后明。公私交显,则行私者无所冀,而淑亮者无所负矣。行私者无所冀,则思改其非。立功者无所忌,则行之无疑。此大治之道也。
故主妾覆醴,以罪受辱。王陵庭争,而陈平顺旨。于是观之,非似非而非非者乎?明君子之笃行,显公私之所在,阖堂盈阶,莫不寓目而曰善人也。然背颜退,议而含私者,不复同耳!
抱私而匿情不改者,诚神以丧于所惑,而体以溺于常名;心以制于所慑,而情有系于所欲,咸自以为有是,而莫贤乎己。未有功期之惨,骇心之祸,遂莫能收情以自反,弃名以任实。乃心有是焉,匿之以私;志有善焉,措之为恶。不措所措,而措所不措。不求所以不措之理,而求所以为措之道。故明时于措而暗于不措,是以不措为拙,以致措为工。唯惧隐之不微,唯患匿之不密。故有矜忤之容,以观常人;矫饰之言,以要俗誉。谓永年良规,莫盛于兹;终日驰思,莫窥其外。故能成其私之体,而丧其自然之质也。
于是隐匿之情,必存乎心;伪怠之机,必形乎事。若是,则是非之议既明,赏罚之实又笃。不知冒阴之可以无景,而患景之不匿;不知无措之可以无患,而患措之不巧,岂不哀哉!
是以申侯苟顺,取弃楚恭;宰嚭耽私,卒享其祸。由是言之,未有抱隐顾私,而身立清世,匿非藏情,而信著明君者也。
是以君子既有其质,又观其变。贵夫亮达,希而存之;恶夫矜吝,弃而远之。所措一非,而内愧乎神;贱隐一阙,而外惭其形。言无苟讳,而行无苟隐。不以爱之而苟善,不以恶之而苟非。心无所矜,而情无所系,体清神正,而是非允当。忠感明天子,而信笃乎万民;寄胸怀于八荒,垂坦荡以永日。斯非贤人君子高行之美异者乎?
或问曰:第五伦有私乎哉?曰:昔吾兄子有疾,吾一夕十往省,而反必寐。自吾子有疾,终朝不往视,而通夜不得眠。若是,可谓私乎非私也?答曰:是非也?非私也。
夫私以不言为名,公以尽言为称。善以无名为体,非以有措为负。今第五伦显情,是非无私也;矜往不眠,是有非也。无私而有非者,非无措之志也。
夫言无措者,不齐于必尽也。(言无措不等于必尽言。无措不以尽言而定。即尽言而无隐,亦伊可是有措,第五伦是也)言多吝者,不具于不言而已。(言多吝不以不言而定。即全言之,亦可仍有多吝之心。有吝即有措)故多吝有非,无措有是。然无措之所以有是,以志无所尚,心无所欲,达乎大道之情,动以自然,则无道以至非也。
抱一而无措,而无私无非,兼有二义,乃为绝美耳。若非而能言者,是贤于不言之私。私非无情,乃非之大者也。(案:“非而能言”,则有措而无私。“私非无情”,则既有措而又不言,既私且非,故为“非之大者”。私是指“不言”说,非是指“有措”说。“无情”者,无实也)今第五伦有非而能显,不可谓不公也;所显是非,不可谓非有措也;有非而无私,不可谓不惑公私之理也。
案:全文止于此。《释私论》乃嵇康文中之最有哲学意味者。理趣既精,辨解亦微。而原文多错乱,几不可读。故根据鲁迅校辑,全录之,再予详校。此等文字历来无人整理。鲁校亦只能比较各本文字之同异。而观念不通处之错乱,未能校正也。各本展转相钞,只作普通文章看。至于义理,盖全不解也。于以知校正思想文字,非单纯文字学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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