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以“诗乐合一”为最高境界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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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牟宗三先生的讲演录,由肯定人之为人的“定常之体”,联想到中国文化突显的直达生命境界之美的两种主体,艺术主体与道德主体,至于知性主体是抽象的、观解的对于现实世界与人生自有实用价值,但对于最高境界而言,是达不到的。当然了,也因为我的纯理思辨不够,也讲不出所以然的缘故。不过,艺术主体与道德主体对于给小孩子讲德慧而言,却是“气之灵”与“德之慧”的至美。就好像中国文化以“诗乐合一”为最高境界之美。
可以说,兴于诗,就是兴发人对于真善美情感的向往,这是艺术的、美学的,又是原始的仁之根。所以,文以载道的文字一定体现纯美与真诚,语言表达的纯度相应于纯美,意义表达的容纳度相应于真诚。其实,我们给孩子讲道理,最高的境界是见体立极、启迪群伦,而溢于言表的文字必然充分呈现或达自我生命的内在真诚。这就相当于文如其人,千古文章事,得失寸心知。而以上说法,毋庸讳言,都是站在道德美学的立场来立论。这意思就是说:好像无论是艺术美还是道德美,都无非指向“如何才能更有效地表达真诚”。而为什么要表达真诚?单纯表现一些漂亮、好玩、有趣、奇诡、新鲜、怪诞以博人一乐不行吗?生活够艰辛的了,为什么还要有“方方正正”的德来参与美呢?因为这才是人生最真挚的感动与至诚无息的美,因为与爱或善相连的美才是真美。所谓生命不滞,所谓生生不息,作为定常之体的德慧才有创造性,艺术之美的生命不凋零,必然与永恒交汇,形而上谓之道,形而下谓之器。道才有於穆不已的深远之貌,山河大地变化无穷,似乎有深邃的力量永远在推动,才生生不息。所以我们才说艺术美根本是道德美的一环,从事艺术创作乃是为了补真实人生的缺憾,好让人通过艺术作品看到在真实人生中不容易看到的整体和谐或“道”,也藉此与他人作生命的碰触、感通。
而中国既然是一个以道德美学为主流大宗的文化,人们当然更倾向于选择最容易表达真诚又最容易与大沟通的形式,那就是“诗乐合一”。中国传统的诗从《诗经》开始,到古诗、近体诗,词、曲,基本上都是可以入“乐”的。如果改从音乐的角度来看,诗其实就是一首歌的歌词。中国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以诗为艺术主流的文化?有人说,就因为中国人最想表达的就是合感性(音乐、艺术纯度)与理性(文学、意义容纳度)为一体、合实存的自然(感性所触)与人为的安排(理性所造)为一体的道德生命。可以说:道德生命既是情感又是理性,孔子有云:“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说的正是由抽象分析回归实存整体的历程。所谓“兴于诗”,就是先藉助诗中所蕴涵的感性意象(那诗乐合一中的诗),启发欣赏者的存在感触(兴),看到生命存在的裂缝。然后再藉助诗中所蕴涵的思理或语言脉络(那属文学体类中的诗),引发人的存在思考,反省到人存在的缺憾为何且了知补憾之道何在,这就是所谓“立于礼”(礼者理也)。最后才综合两者,获致即理性即感性的、最真实的存在感动,这就是所谓“成于乐”。由此,我们该用怎么样的态度乃至方法来欣赏艺术美,以获致真实的感动,其方向也朗朗在目了。
正如牟宗三先生《康德第三批判》讲演录所言:美的领域是气化方面的华彩,是一个虚的层次。中国传统哲学最后向往是即真即善即美的境界,气化巧妙的光彩就是庄子所说的:“备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参万岁而一成纯”。即不让它流逝,不让它忽隐忽现、出没无常,而是把它定住,让它渊然澄渟而自在呈现。这是修道所达到的境界。美的领域是生命的生息原则,使人愉快、喜悦。美是人类生命的生息,而道德意志使人提起来,圣贤气象里面不一定有美,圣贤气象与美感相遭遇,让人产生崇高、庄严与伟大的庄美,提升人格。但美使人放下、放平,到佛教讲平常心,平常心就是让人放平。其他一切都是奋斗,所以到禅宗出来,把一切都化掉,就放平了。这就是生命,这个地方就是美。中国人最喜欢讲这种意义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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