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需“人治”还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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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分类: 微访谈 |
【本期嘉宾】:
胡
钱
胡伟锋
《中国人力知本》:可否跟我们分享一下贵公司的管理属于“人治”还是“法治”?
胡伟峰:两年前,添爱服饰属于典型的“人治”,公司没有制度、没有标准和流程、没有中层干部,两个老板依靠自己的人格魅力领导着一群员工拼搏。为了达成更高的发展目标,公司开展了持续两年多时间的管理改革,建立较完善的管理体系,让各项工作趋于标准化、流程化、制度化,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到目前为止,公司已基本实现“法治”。老板得以解放,有更多时间思考战略层面的问题;员工得以绽放,大批员工成长为公司的管理员和骨干。
胡松:天地壹号是人治与法治结合,公司各项业务运作有相对统一、完整的内控运行制度、流程、标准系统,有无严格执行以此为据,通过业绩考核和事前、事中、事后不间断的内控审查进行保障,此为法治。而制定文件系统、流程、标准本身不是生搬硬套,而是听取一线员工和基层指战员的实操建议,从有利于工作同时为员工实操所能接收、适应的角度出发,这是法治与人治的结合。而遇有此前未曾发生的先例,新情况,无据可查时,则由公司内部组建项目组或选取员工中有思路、有方向、有勇气尝试的骨干分子进行试点操作,允许犯错和总结,这就是人治。
钱智:海伦堡的管理目前属于“人治”和“法治”兼有,正在向更多“法治”更少“人治”的转变过程中。公司目前在全面梳理流程、制度、授权体系,在此过程中对于制度的刚性要求会进一步加强,以制度作为企业管理的根本依据。
《中国人力知本》:作为一个企业管理者,应如何甄别管理需“人治”还是“法治”?
钱智:
探讨“法治”还是“人治”我认为是希望讨论企业的行为标准是以制度规定为准还是以个人判断为准。有时候这个差异甚至可能转化为:大家的行为是以取悦某人为目标还是以实现企业发展为目标。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当然主要依靠“法治”,企业需要制定符合企业发展目标的各项制度、流程和配套的授权体系,在企业日常运作过程中,企业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够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地做事。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认为现代企业管理最终应该是以“法治”为基础来开展。
胡松:没必要刻意去甄别,在实际管理中人治与法治一直在结合,法治的基础是依据,即有法可依,可由谁立法呢,显然还是依靠人来,关键不在于人治还是法治,关键在于以下两个方面A:是否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B:是否为员工能真正接受、认同和适应。不利于A那么什么治都没有意义,如果符合A,但不符合B,则如同水中花、镜中月,看虽好,却无法落地,一样达不成效果。
胡伟峰:如果一个企业只想做个夫妻店,可以不谈法治,但只要企业有一点做大做强的梦想,企业管理法治化将是必经之路。
《中国人力知本》:您觉得企业管理的“人治”与“法治”是怎样一种关系,有何依据?
胡松:相辅相成的关系。立法阶段就是由立法人与先例、法律、制度、流程结合,实践过程中同样存在公司内部“法律”不适用,需要不同调整和优化的状况,而是否不适用、如何调整和优化又是来自于“人”的因素。所以两者始终相互促进、相互影响。
钱智:“法治”并不等于不人性化。法治是要求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明确可依据的纲领性条款,让加入企业的人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事情应该怎样做。因此,当企业规模逐步增大,有越来越多来自各个企业不同背景的人加入时,为了让大家步调一致方向明确的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但制度本身是可以带有足够的人性化色彩的。比如,有些企业规定的“弹性工时制”,员工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安排上班时间,只需要在核心工作时间在岗以保证必要沟通的可执行,这本身就是一种人性化的制度。但事实上,哪怕企业制度再完善,也不太可能将企业运行过程中所有的事情都明确规定下来。所以,当“法治”无法完全覆盖时,就需要一定的“人治”加以补充了。这个过程会有一定风险,取决于当时决策者的管理水平和个人喜好。
胡伟峰:每个企业从初创时期成长为成熟的企业,必然会经历从“人治”到“法治”这个过程。当企业成熟后,实施“法治”是必须的,此时我们将“人治”转化为“人性化管理”更为合适。人性化管理不代表脱离法治的框架,而是在设计企业的法治系统时就把人性需求作为参考要素,设计到制度里去。
《中国人力知本》:企业管理者该如何将“人治”与“法治”结合起来,更好的运用到管理中?
胡伟峰:
在企业制定制度和标准之前,务必在广泛的员工中调查摸清情况,征集大家的意见,尽量考虑到各种情况,使制度和标准更趋于合情合理。形成制度文件后,要组织宣讲和学习,确保大家都知道并理解。制度一旦过了试行期,必须严格执行。
钱智:现代企业管理应该以“法治”为基础,涉及“法治”无法涵盖的领域,以适当“人治”作为补充。为保证这个过程更有效,一方面需要不断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时修改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以适应发展需求。另一方面,需要逐步明确企业的价值导向,提炼出切实可行的企业文化并大力推行,让企业文化的价值导向深入人心并落实到行为,以企业文化作为个人判断的基准,从而保障“人治”过程中与企业目标与价值观的一致,降低“人治”风险,最终可以营造出全员自觉“守法”,思想和行为方向统一的管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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