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小学校车“特权”多

标签:
美国校车特权汽车 |
分类: 杂谈 |


美国对保障青少年的健康和安全极为重视。仅就校车这一项,美国就有繁杂的法律规定。校车以及学校交通是美国少数几个由政府深度介入和规范的行业。据统计,在联邦政府颁布的60项有关汽车标准中,有37项是与校车安全标准有关的。
而在实际行驶时,校车的“特权”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目前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为校车和学校交通制定的法律法规加起来多达500余项。比如美国所有州都实行《校车让停法》,对校车在各处的停让有非常细致的规定:“当校车准备停车、在驾驶室外伸出一个红底白字的‘Stop(停止)’牌并闪烁红色停车信号灯时,在校车前方与校车相向而行、和在校车后方与校车同向而行的所有车辆都必须立即减速并至完全停车。校车得到的优待甚至超越了美国总统,交通法规定,“在校车停车、学生上下校车时,任何车辆,包括警车、救护车和消防车甚至包括总统车队,都必须完全停车,且距离校车20英尺(约6米)以外的距离。在美国,超越正在停靠和上下学生的校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会被处以罚款,并被吊销驾驶执照一年”。另外一些相关规定包括“所有车辆在经过有‘School(校区)’标志的区域时,必须减速;当‘School(校区)’标志上的黄灯开始闪烁时,所有车辆的时速不得超过15英里/小时”等等。
在“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美国政府和学校更加重视校车安全,为此曾专门将校车纳入政府反恐安全监视系统的保护范围。美国《爱国者法案》规定,任何对校车的攻击都会遭到20年有期徒刑乃至终身监禁的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