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同舟记(十五)
从印度回来以后,我决定在阿什文和普丽雅婚姻一事上采取不劝和也不劝分的态度。十几年前,我曾经热心地按照中国通行的“劝和不劝分”的行事原则硬是把已经分居的一对夫妻劝回到一起。当后来我得知这一对夫妻至今都不幸福时,我很内疚,后悔当初那些劝和的努力。我早就注意到阿什文和普丽雅婚姻中的潜在问题,如今他们没有孩子,少了抚养孩子的责任,我不必为他们瞎操心。但是,两个月后,想到身在纽约的普丽雅毕竟曾经是我的学生,我不应该对她的婚变冷漠无情而使她觉得我在偏袒阿什文,便给她发了一封简短的的email(电子邮件):
“亲爱的普丽雅(英语中“亲爱”一词用得比较随便),
你近来一切都好吗?我很 sorry
听说你和阿什文要离婚。对此我没有什么话要说,只想向你说一声,无论怎样我都关心着你。
送上良好的祝愿。
德克”
普丽雅好像就守在她的电脑前,马上就回信了。
“亲爱的德克博士,
谢谢你的问候。我很 sorry 让你为我分心。
我一直想和你谈一谈,我会抽空给你打电话。
普丽雅”
二十分钟后,我接到普丽雅的电话。她告诉我她依然坚决要和阿什文离婚。她说,结婚后不久就发现阿什文的一些毛病,曾经以为有能力改变他,但后来逐渐认识到两人之间的差别太大了;她说,她对生活没有太多的奢望,只想有属于两人的空间,一个甜蜜平静的家,可是她不断地失望;她说,她已经做出许多牺牲,原以为回到印度后会安定下来,可是阿什文对她更加忽视,让她伤透了心;她说,她曾经多次以离婚的可能来警告阿什文,但他置若罔闻;她说,阿什文得了怪病,为了让他安心治病,她把离婚的事拖到阿什文基本痊愈;她说,接着阿什文全身心筹办国际会议,并听说我要来参会,不想影响这个会议,于是把提出离婚的事拖到会议结束之后。她还说,关于离婚的事,她早已给阿什文足够的暗示,他对此应该心知肚明。最后,她说尽管她早已做了离婚的决定,但她从来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阿什文的事情。
我无意劝导她,只是指出一种可能性。我说:“阿什文很努力,也许以后会很有出息(successful),也许你以后会为自己没有耐心等待他成熟起来而后悔呢。”
普丽雅坚定地说:“阿什文不会改变的。不管他今后如何,我都不后悔。我想了很久了,我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
她既然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不再说什么。我祝福她今后快乐幸福。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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